2、被判无期徒刑坐冤狱18年
关押5年之久,身体条件大为减弱,血色素最低到了3.5克,先后患过大便出血、肋骨结核,干部送我到公安医院治好了。1962年秋,我的右脚拇指生了一个毒疮,由于治疗不当,几乎造成小腿截肢;至今还留有腿脚麻木的后遗症。
在北京市第一监狱
1964年春,我被由北京市看守所,转送到北京市第一监狱。这是一所古老的监狱,现在是一个人的劳改单位。内有织袜子工厂、塑料工厂、鱼杆车间等。我因为患病,未参加劳动,长期住在监狱医院的病房。在这个监狱被关押的人,多数是被判长期徒刑的人。我利用住病房的时间写申诉。当时,正值该监狱对犯人进行冬训的期间,监狱长曾三次找我谈话,暗示我只要停止写申诉,就算认罪服法,可以考虑给我减刑。医院的刘院长也找我谈话。他对我说:你写的申诉“一文钱不值”(意思是说写申诉减不了刑)。他并叮嘱我,你趁着冬训期间,好好学习,认罪服法,是有出路的(暗示可能减刑)。在劳改单位,领导干部能对被改造者做出这样的暗示,是不可多得的。但我就是接受不了。写申诉,我一写就是几万字、十几万字;写“认罪服法汇报”,我只能东拉西扯写几百字。因为无罪可认,我也不愿欺骗政府。别人利用冬训期间写认罪服法汇报;我写申诉书。这次申诉,我其写了240页,约12万字,一位王队长用一寸多长的铜钉,给我装订成册;并说,他负责给我转呈上去。我的这份申诉转呈上去之后,也是石沉大海,否无批复。
在山西大青窑煤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北京市当局为了清理政治环境,准备把住在北京的“地、富、反、坏、,右分子”,统统疏散到外地去。8月6日晚上,把由各劳改单位集中到北京市第一监狱的500多名已经判刑的“反革命分子”,押上铁闷子火车,沿路不停,专程送到山西省大同市以北的大青窑煤矿,我是其中的一个。大青窑是一个劳动改造单位,属山西省劳改队第四支队管辖。来到这里的被改造者,唯一的劳动任务就是下煤窑挖煤。我因为在北京看守所脚生毒疮造成的后遗症 腿脚麻木,走路还得架着双拐,所以没有下煤窑。大青窑在雁门关以北的塞北,气候寒冷,对我的腿脚麻木不利。劳改队的贾政委为了照顾我的病情,派干部把我送到太原第一监狱。因此在“文化大革命”中,贾政委被批斗,被调离原单位。
由大青窑到太原的火车上,我看到20多位中年妇女,头发被剪得七长八短,脸上被抹上一些灰,胸前挂着一块约20厘米宽、30厘米长的木牌子,有的写着“右派分子”,有的写着“坏分子”。据说:她们是天主教的传教士、修女,被批斗后:从北京疏散出来的。从而我联想到我刚到大青窑时,写给我在北京的二哥葛畔瑜一封信,被退回来了。信上面批着退回的原因:“收信人迁移新址不详”。当时,我很清楚我二哥没有条件“迁移新址”,为什么邮局把信退回了呢?甚为不解。看到那些被疏散出北京的妇女,我想到由于爱我的株连,我二哥也可能被“疏散”出北京了。后来了解到:在我被押送到大青窑之后,我二哥的家被“红卫兵”抄了,我二嫂被打死了,我二哥被遣送回山东农村了。由于生活困难,无医疗条件,病故!
在山西省第一监狱
1966年8月下旬,我到了山西省第一监狱,地址在太原,对外叫做太原联保工厂。内有塑料、制铝、印刷、制鞋等车间,我被分配在制鞋车间劳动。这个监狱有很多从福建、浙江、广东、上海等沿海省市疏散来的犯人,所以管理很严。在“文化大革命”中,监狱属“军管”,红卫兵进不去。所以监狱里的犯人,除学习《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最高指示》联系思想,检查自己,过认罪关外,未受到外界的冲击,也末发生“武斗”。这真是“祸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