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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
    “西安事变”后,国共二次合作形成。1937年1月13日,高岗护送毛泽东率中央机关进驻延安,他协助中央军委二局选择中央领导住所和安排保卫工作。1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高岗参加讨论进驻延安后的工作。毛泽东针对有些人看不起“贫瘠”的陕北说:“我们的延安很美啊!”“不要小看延安这个地方,我们走了二万五千里,几乎把所有的根据地都掉光了,只剩下了这块落脚地。这是我们的资本,我们要在这扎根,学汉高祖刘邦建立根据地。”党中央奠基延安后,全国抗日情绪日益高涨,时代的主流转向延安,斯诺在《西行漫记》中说:“中国最近发生的历史性的变化——共产主义运动,竟然选择在这个地方来决定中国的命运,不可不谓恰当。”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建设

    1937年3月,为了团结抗日,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给国民党三中全会复电中,主动提出五条要求和四项保证,承认“国民党在全国领导”的地位,陕甘苏区改为特区,撤消苏维埃中央政府,实行民主制度,“停止赤动”和“没收地主土地”,红军改为国军,受南京中央军委领导。但是国民党政府在特区领导人选等问题上,悬而不决。5月,党中央决定将西北办事处改为特区,并设保安司令部实施行政和保安职能。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协商,9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设主席团,林伯渠任主席,张国焘副之,高岗、秦邦宪、董必武、马明方等7人为主席团成员。首府设在党中央驻地延安,管辖陕甘宁交界23个县。边区政府成立之后,制定了各种法规,为建立抗日民主根据地奠定了政治、组织保证。马文瑞说:“陕甘宁政权,为新中国的创造铺下第一块基石。”

    “延安是共和国的老根”。延安时期,我党总结了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找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阶级和民族的解放道路,把中国革命从这里引向了胜利!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后,根据当年5月召开的全国党代表会的精神,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边区民主政治共和制建设,高举民主政治旗帜,团结一切爱国党派、爱国人士,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吸收坚决抗日的、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员到边区政府中负责工作,改变了过去政权中由清一色共产党员办事的做法,以“民主政治”对抗“独裁统治”,吸引了革命力量。

    为建立边区民主政治制度化、法律化,成立了法制起草委员会,高岗任主任,负责领导法律法规研究和起草工作。边区先后召开四次参议会,制定颁布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议会及行政组织纲领》、《选举条例》《惩治汉奸条例》、《婚姻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全边区普遍实行民主普选制度,只要是爱国抗日的人们,不分阶级、党派、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还有外国籍的人,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普选的基础上召开各级参议会,选举产生乡、县和边区三级参议会及其领导,选举产生政府组成人员,从而奠定了民主政权的群众基础。

    1939年1月17日至2月4日,边区召开第一届参议会,出席议员145名。高岗主持了大会,政府主席林伯渠以及各厅、局、院分别作了报告。会议上高岗高度赞扬了两年来,在实施民主政治建设、抗战建国纲领的原则,贯彻毛主席提出创建陕甘宁边区抗日根据地“模范区域”的号召,各条战线上取得重大成就,提出今后民主共和国的建设任务。大会通过了高岗主持起草经党中央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和政府组织条例、选举条例、参议会组织条例、高等法院组织条例等法规性文件和发展经济、教育等议案提交参议会讨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对边区实行三民主义作出28条规定。“纲领”经讨论一致通过公布实行,作为“边区一切工作的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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