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雨经历了“暴风骤雨”
陷好人为反革命来掩盖其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恶阴谋。所有孙大雨的诬告诽谤,陷害好人行为证据俱在,且属屡教不改,显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和保障控诉人等的合法权利,请依法侦告,提起公诉。
审判的结果可想而知。一九五八年六月二日,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孙大雨有期徒刑六年。
于是,孙大雨被送往苏北农场“劳改”。
不过,他毕竟是着名民主人士,“劳改”了三年,便于一九六一年十月五日回到上海。
他原住上海茂名大楼高级公寓,如今只能回到他的老宅——上海城隍庙后面一座年久失修石库门房子。
他蛰居于这祖传的老屋之中,才透了一口气,却又飞来横祸。
那是在一九六六年七八月间,忽然在孙大雨家附近的一口水井里,发现一支生锈了的手枪。
本来,此事跟孙大雨无关,可是有人却以为在附近的居民之中,只有孙大雨扔手枪的可能性最大。于是,一群戴着红袖章的人,便冲进孙大雨家。
孙大雨据理争辩:“我只是个做学问的老头子,我和武器从来没有缘份,我只需要笔和纸……”
可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造反派们硬说手枪是孙大雨扔到井里去的。他们用塑料鞋底打孙大雨,打得孙大雨耳朵出血。从此,孙大雨听力日衰。
这场横祸,使孙大雨在床上躺了两个多月,这才勉强起床。
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又是一群人突然闯进孙家,把孙大雨带走了。从此,孙大雨被投入监狱。那时,说抓就抓,无法无天。到了一九七零年十二月五日,又突然把孙大雨释放了。说放就放,没有说明任何理由。
孙大雨回家后,在一九七二年二月,又有人突然闯进来,宣布孙大雨为“反革命分子”。据告,这一决定是在一九七零年七月作出的。
孙大雨被搞得稀里糊涂……
终于,这些“糊涂账”到了了结的时候了。
一九八四年,孙大雨收到了《关于孙大雨教授错划右派的改正结论》公文,全文如下:
孙大雨,男,一九零五年生,浙江诸暨人,一九四六年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一九四七年参加上海大学教授联谊会,原为复旦大学外文系二级教授。一九五七年被划为右派分子,受降级降薪处分,现在华东师范大学任教。
根据中共中央一九七八年五十五号文件精神,经复查,孙大雨教授的右派问题属于错划,决定予以改正,恢复教授职称和高教二级的工资待遇。
这时的孙大雨,已是七十九岁的老人了!
孙大雨意识到大量的时间“被剥夺和浪费”,想把失去的时间追回来。他每晚七八点开始译书,一直工作到翌晨六七点钟。可是,毕竟年岁不饶人,疾病“剥夺”了他的工作权利。
正因为这样,孙大雨在他的新作《暮年回首》中,把自己和梁实秋相比,不禁喟然长叹。
其实,倘若梁实秋在海峡此岸的话,恐怕也难逃一九五七年的劫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