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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争一个“党员身份”
的一贯传统和政策规定——全错全纠,在多大范围内搞错的,在多大范围内平反,这里确实还有许多应做的事而没有做。因此,我不能不考虑,即使我有幸得到了参加这届文代会的资格,但过去强加于我,而且连篇累牍公开散布的错误结论没有公开撤销,一些不实之词没有推倒,没有恢复历史的真正面目,没有恢复组织生活,没有恢复政治名誉,我只是由‘大右派’进而为‘摘帽右派’、‘改正右派’,以这样的身份,以类似得到宽大处理的战俘身份去参与文代会,除了证明落实党的政策受到了阻碍,纠正历史的错误不彻底,不及时,不得力外,对党,对文代会议,对工作能有什么益处,能起什么积极作用呢?为此我曾在六月下旬写信给你们,希望早日落实政策,及时恢复组织生活,使我能像五十年代的两次文代会那样,以正常的共产党员的身份参与会议,但可惜没有得到答复。现在再一次向你们汇报并提出,请予指示。”

    仍然是毫无反应,没有回音。中国作协以冷漠和沉默,回应满怀热望急于回到党的怀抱的丁玲。

    无奈之下,丁玲不得不求助于中宣部。9月23日,她致信中宣部廖井丹副部长和胡耀邦部长:“我认为应该明确我参加会议的政治身份。既然作协的复查结论确认一九五五年的反党集团的结论是错误的,五七年的右派是错划,并决定恢复我的党籍、行政级别,那么我便应该像最早的两次文代会时那样,以共产党员的身份参与这次文代会,这是自然的。早在六月间,我便向作协党组书面陈述了这一意见和要求,但是没有得到答复。……难道因为我对历史结论有不同的保留意见,就能拖延党籍等问题的解决吗?万一我认为历史结论不合事实被迫做长期保留(这是党章允许的),是不是这些问题就一直不予解决呢?我想这是不应该的。现在离文代会日期不远了。我又一次向作协党组提出这一要求(请参阅附信),并且向您们呼吁,恳切希望得到您们的支持。”

    9月,丁玲参加了两个老熟人的追悼会,一个是邵荃麟,一个是周立波,都在1957年的大会上严厉地批判过她。还有一个当年的重要角色登门拜访,康濯来表示歉意。丁玲和陈明像对老朋友一样很热情地接待了他。

    国庆节到了,这是丁玲二十多年来第一次在北京过国庆。她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庆祝建国三十周年大会,出席了国庆招待会。国庆节过后不久,10月22日,她迁入了木樨地新居,那是一幢高干部长楼,她住在九层,戏曰“九重天”。从此,她居有定所,终于在北京城里又有了一个真正的“家”。

    就在她搬家的同一天,中央组织部发出宣干字22号文:“中国作家协会筹备组:丁玲同志的复查结论正在审批。鉴于第四次文代会即将召开,丁玲同志已当选为代表,请先自即日起恢复其党籍,恢复其组织生活,并请转告第四次文代会领导小组。”

    两天之后,张僖来到丁玲的新居,通知她恢复党籍和组织生活的消息。此事丁玲在6月提出,至此已有四个月。

    为何最终出面解决的,是中央组织部?黎辛在《我也说说“不应该发生的故事”》中说:1979年秋初,在一次文代会领导小组会议上,中组部宣教干部局郝逸民副局长转达了中组部关于丁玲问题的两个意见。“他说丁玲的复查结论写出来了,丁玲对结论还有些意见,问题没有最后解决,但右派肯定是划错了,要改正的,中组部提出来让丁玲参加文代会的党员会议,并先恢复她行政七级的待遇。丁玲是全国政协委员,已经参加过政协党员会议了。丁玲现在在木樨地分了房子,一个月八十块钱生活费有困难。作协复查办的负责人说,右派没有改正,不好这么做。副部长说,对没有改正的右派不能这么做的,至于中组部有什么意见,请写书面意见给我们。十月中组部来公函,先恢复丁玲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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