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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可以死了!”
袭扰着我。我总觉得对我在南京的那段历史,还是有人不肯改口,背地里算计,说我这样那样,千方百计阻挠组织上做出实事求是的公正结论。……我觉得现在再没有我担心的事情,我轻松了。我死了之后,不再会有什么东西留在那里,压在我的身上,压在我的儿女身上,压在我的亲人身上,压在我的熟人我的朋友身上,所以,我可以死了。”

    8月1日,中央组织部颁发(1984)9号文件《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解放军总政治部:我部《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业经中央书记处批复同意,现发给你们,以消除影响。”

    《关于为丁玲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中说:

    “一九七九年,中国作家协会对丁玲同志被定为‘反党集团’、‘右派’、‘叛徒’的问题进行了复查,作出了改正结论,并于一九八0年一月由中央组织部报经中央批准同意,恢复丁玲同志的党籍,恢复政治名誉和原工资级别。但有些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且没有在适当范围消除影响。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一九五五年、一九五七年定丁玲同志为‘丁、陈反党集团’、‘右派分子’,都属于错划、错定,不能成立。对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中央批发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的报告》和一九五八年一月中央转发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批判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的经过报告》,应予撤消。一切不实之词,应予推倒,消除影响。

    “二、‘文化大革命’中把丁玲同志打成‘叛徒’,属于诬蔑不实之词,应予平反。丁玲同志一九三三年五月在上海任‘左联’党团书记时,因其丈夫冯达叛变后把她出卖,被国民党特务机关逮捕,押解到南京;一九三六年四月鲁迅告诉冯雪峰,听史沫特莱说,丁玲曾想找党的关系。史沫特莱也向冯雪峰说了。九月冯雪峰通过张天翼,与丁玲取得联系,在冯的安排下,她由南京逃到上海,然后派人送她到西安,转赴陕北。丁玲同志历史上这段被捕问题,从一九四0年以来,党组织进行过多次审查,同她本人的交代基本相符。关于说她在南京拘禁期间,曾与叛变的爱人冯达继续同居和在一段时间内接受过国民党每月给的一百元生活费的问题,她一九三六年到陕北后即向组织上交代了。因此,一九四0年,中央组织部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的结论。以后多年来的审查也未发现新的问题,因此‘仍应维持一九四0年中央组织部的结论。’一九四三年延安整风审干时,丁玲同志补充交代了她一九三三年十月给敌人写过一个申明书,其大意是‘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什么审讯,以后出去后,愿家居读书养母。’丁玲同志这个‘申明书’只是为了应付敌人,表示对革命消沉态度,没有诬蔑党、泄露党的秘密和向敌自首的言词。

    “三、丁玲同志在被捕期间,敌人曾对她进行威胁、利诱、欺骗,企图利用她的名望为其做事,但她拒绝给敌人做事、写文章和抛头露面,没有做危害党组织和同志安全的事。而且后来辗转京沪,想方设法终于找到党组织,并在组织的帮助下逃离南京,到达陕北。

    “四、丁玲同志是我党的一位老同志,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革命斗争中和文艺工作中,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创作了许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对党对人民是有贡献的。一九五七年以后,她在二十多年的长时间里,虽身处逆境,但一直表现好。一九七九年恢复工作以后,她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顾年高体弱,仍积极写作,维护毛泽东文艺思想,教育青年作家,几次出国活动,都有良好影响。‘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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