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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紫禁城面瘫
“除倒账外”的实用工料之款,换发国家保利股票。宜昌开办经费33万,及成、渝各局已经开支的办公用费,发给国家无利股票。公司账上未投入施工之用的700多万两存款,如愿入股,可更换国家保利股票,5年后分15年还本,“亦准随时抵押,并可分得余利”。

    几方对比,闹得最凶的湖南,其获得的条件较为优厚。尽管湖南还是有意见,认为“以粤省糜费甚巨,而湘公司则十分核实;川省倒账,巨款无告,而湘公司则分文不少;鄂省毫无基础,而湘公司则实有已成之路。今相提并论,是以不服”,但湖南的事态立即平静了下来,湖南巡抚杨文鼎报告中央政府:“湘省对于干路国有,初甚激烈,近经劝诫,已渐平静。”广东、湖北则基本无甚异议。

    应该说,中央政府的这个方案充分考虑了川路公司的利益,虽然没有认可其炒股亏损的300多万两,但也没有接收其多达700万的存款。然而,此时大清国的神经系统基本失灵,中枢释放出的善意再度被扭曲表达,一场妖魔化中央政府的暴风雨正在成都上空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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