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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苛法施德政
随同郡的阳庆学习医术,阳庆的爵位是公乘,因而史称“公乘阳庆”。阳庆此时已经七十多岁了,老人家没有儿子,念及毕生所学无人可传,就让淳于意抛弃过去学来的医术,把自己的秘方都传给了他,还给了他黄帝、扁鹊的脉书,教会他根据病人的脸色来治病的方法,让他学会判断病人能不能治活、能不能治愈,教他判定疑难杂症,并传授给他药论,十分精微。

    淳于意学了三年,出师之后云游四方,时常给人看病。但总有些看起来就活不了几天的病人也来求医,淳于意不肯为他们治病,担心到时候人没治好,反而遭到病人家属的怨恨。淳于意也因此与许多人结怨。

    文帝前元四年的五月,有好事之徒向朝廷检举淳于意不好好给人治病,依法应当乘坐驿车被押往长安。淳于意和他老师一样,没有儿子,倒是有五个女儿,他临走时愤懑不平,说道:“生孩子到底还是要生男孩,生女孩就是他妈的没用,有了急事一点也指望不上。”

    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听到父亲的话十分伤心,于是就跟着父亲一同前往长安。小缇萦上书刘恒说道:“我的父亲在齐国做太仓令,老百姓都称赞他公正廉明,但如今犯法应当受刑。我为此感到十分伤心,人一旦被杀就不能再复活,肢体一旦被斩断就不能再接上,那时他们即使想要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请求被收入官府做奴隶,以此代替我的父亲受罚,使他能有机会改过自新。”

    小缇萦的书信呈到刘恒那里,刘恒对她十分怜悯,心想,这孩子好啊,善良、单纯、孝顺……我不利用利用她推动我在民间为自己搞的“造星运动”,都对不起人家的小女孩一片痴心啊。

    于是毅然下诏:“我听说在虞舜的时代,对待罪犯只是在他们身上划出标记,或者让他们的衣帽颜色和别人有所区分,让他们感到耻辱,就足够让天下人引以为戒了。当时之所以能出现这样的场面,就是因为那是一个政治清明的时代。如今尽管对犯罪之人有在脸上刺字、削鼻子、断小腿这三种酷刑,可犯罪的行为依然没有消止,这难道不是因为我德行浅薄且教化不力吗?我对此深感惭愧。都是由于我施政无方才导致无知的百姓陷入罗网。说‘恺悌君子,民之父母’,现在人们一犯错误,政府不首先想着如何教化,却忙着考虑怎样施加刑罚,这让想改过自新的人也无路可走。我很同情这些人,刑罚使人肢体断裂、肌肤毁坏,这都是终生不能复原的伤害,这多么的残酷不仁啊,一点没有为民父母的样子!我打算立刻废除肉刑。”

    由此看来,古时候政府的执法人员时常会将以教化为目的的惩治,当作以处罚为目的的惩治,于是就有了“钓鱼执法”等等现象。这样很不好,如果只是单纯地让老百姓畏惧惩罚,那老百姓只会担心“别看现在闹得欢,一会儿就被开罚单”,可是守法意识还是建立不起来。

    一切法律归根结底是用来保障人的权利和利益的。教化本身也是一种维护,而过于苛刻的处罚却是在危害人民的利益。

    此后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表示,要深刻贯彻人民导师刘恒的最高指示。他们很快就拿出了处理方案,上奏要求:“原来判处髡刑(剃发)的罪行,改为罚作城旦和城旦舂(男犯筑城,女犯舂米)。原来判处黥髡刑的罪行,改为罚钳(在脖子上箍铁环)为城旦或城旦舂;原来判处刮去鼻子的罪行,改为罚用鞭子抽打三百下;原来判处斩左脚的罪行,改为罚用鞭子打五百下;原来判处斩右脚,以及杀人后去官府自首投案的罪犯,因受贿、枉法、监守自盗等罪名已被处置,但后来又犯了罪应判处鞭刑的官吏,全改为公开斩首。罪犯已经被判为城旦、城旦舂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获释,重新放回家当百姓去。”

    刘恒同意了张苍、冯敬的方案,同时废除肉刑,都改为笞刑(鞭刑)。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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