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卫粉墨登场及日汪基本关系条约
考试院长王揖唐,内政部长陈群,外交部长褚民谊,财政部长兼警政部长周佛海,军政部代部长鲍文樾,司法行政部长李圣五,教育部长赵正平,工商部长梅思平,铁道部长傅式说,宣传部长林柏生,农矿部长赵毓松,社会部长丁默村,交通部长诸青来,赈务委员长岑德广,边疆委员长罗君强,行政院秘书长陈春圃,铨叙部长江亢虎,参谋本部代部长杨揆一,苏浙皖三省绥靖军总司令兼军事参议院长任援道,开封绥靖主任刘郁芬,武汉绥靖主任叶逢,华北绥靖军总司令齐燮元,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等等。
汪精卫把伪国民政府主席一职让给远在重庆的林森,自己任代理主席,他的目的是要重庆国民政府也对日实行“和平”,宁渝合流,可谓煞费苦心。
当天晚上,第一号汉奸头目汪精卫发表对日广播讲话,信誓旦旦地说:“经过深心反省之后,痛下决心,将过去容共抗日之政策彻底放弃,重新确立和平反共建国之政策。”第二号汉奸头目陈公博也发表广播讲话说:“要认识中日今后是患难的朋友。”
不料,在汪精卫等宣誓就职时,日本政府并没有立即予以承认。汪、陈、周等通过各种渠道向日方提出,为顾全汪政权的面子,日本方面必须派出常驻大使,日仍未理睬。原来,日本参谋本部的代表此时还与重庆政府代表之间进行“和平谈判”。
日本给汪精卫脖子上套的绳索越勒越紧。根据日汪密约,在汪伪国民政府内设有“最高军事顾问部”和“最高经济顾问部”,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是汪伪政府的“太上皇”。而伪政府各部也都分别由专门负责的顾问对口控制,他们的权力都比同级官吏大得多。汪伪政府中大小官员都唯日本顾问马首是瞻,一举一动都得看他们的眼色行事,汪精卫一伙成了任人摆布的傀儡。
到11月中旬,日本政府召开御前会议,决定公开承认汪精卫的伪国民政府。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第28次会议推举汪精卫为伪国民政府主席,去掉了“代理”两字。汪精卫也急忙发表通电,就任伪府主席。
接着,德国、意大利以及它们的仆从国罗马尼亚、西班牙、匈牙利、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丹麦等也相继承认了汪伪政府。中国近代史上最大的傀儡政权,终于在日本帝国主义的刺刀下建立起来。
随着11月中旬日本政府御前会议的召开,日本政府公开承认汪精卫的伪国民政府后,11月30日,阿部信行同汪精卫正式签订了《日本与中华民国关于基本关系的条约》及附属秘密协约。
日汪基本关系条约及附属秘密协约认为:大日本帝国政府及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希望两国互相尊重其本来的“特质”,在以“道义”为基础建设“东亚新秩序”的共同理想下,互为善邻,紧密合作,以确立东亚的永久和平,并希望以此为核心,而“贡献”于全世界的和平。
为此订立规定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协定如下:
第一条:两国政府为永久维持两国间善邻友好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主权及领土,并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讲求互相敦睦的措施。
两国政府相约,互相消除政治、外交、教育、宣传、贸易等各方面足以破坏两国间友谊的措施及原因,并在将来亦应加以杜绝。
第二条:两国政府关于文化的融合、创造及发展,应紧密协作。
第三条:两国政府相约,对于足以危害两国安宁及福利的一切共产主义的破坏活动,共同负防卫之责。
两国政府为完成前项目的起见,应各在其领域内,铲除共产分子及其组织,并对防共有关的情报、宣传等,紧密配合。
日本国为实行两国共同防共起见,在必要期间内,根据两国另行协议决定,驻扎必要的军队于蒙疆及华北的一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