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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渡江前夜,英国兵舰闯入长江
下保证英国方面将不反对举行此项谈判。

    一个星期后,克仁斯少校又从停泊在江面上的“紫石英号”军舰上岸来求见康矛召,征询中方对布朗特6月25日电函的意见,并表示还可稍作文字上的改动。康矛召表示,需见到布朗特签署的授权他负责此种磋商的正式文件后,才能进行正式谈判;但在这之前,双方可就此交换意见。

    于是,克仁斯提出,中方可否接受如下的说法:“我承认英国皇家海军‘紫石英号’及其他三艘肇事英舰未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许可,进入中国内河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前线地带,是英方在长江事件上的基本错误。”

    康矛召应克仁斯的要求,提出了中方要求的用语:布朗特海军上将“承认‘紫石英号’及其他三艘肇事英舰未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许可,擅自侵入中国内河及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区,是英方的基本错误。”

    克仁斯提出说:“‘侵入’(INVADE)是有意引起战争的意思,例如说是侵犯主权。是否可以把我在上面所说的‘进入’(ENtER)这一词改换为‘侵及’(INFRINGE)呢?”

    至此,康矛召觉得这次谈判已是带有实质性的谈判了,双方的意见也似乎接近了。因而,康矛召表示说:“这个用词问题,我们可以在下次商定。”

    英方同意认错,紧接着又出尔反尔

    布朗特上将在接到袁仲贤将军致其的备忘录后,于7月11日回电,对中方的提议表示欢迎。电文称:

    一、据闻,阁下已准备允许英国皇家军舰“紫石英号”之安全驶离长江,余甚感欣慰,今余特正式请求此项之照准。

    二、余承认英国皇家军舰“紫石英号”之未经中国人民解放军同意而进入其前线地带,以致引起误会。

    三、此电不影响日后吾等上级当局可能举行之任何调查和谈判,余向阁下保证,英方对于该长江事件任何有关情形之商谈,将不反对。

    克仁斯在向康矛召递交此回电时声称:“布朗特上将的这个回电,是我方坚定不移的最后文件。”

    康矛召立即给予反驳:“布朗特将军的回电中,既未提四艘英国军舰均进入解放军前线地带,也没有承认英方的基本错误,只说是‘以致引起误会’;这只说明了贵方从上次谈判商定的立场上后退了。”

    克仁斯为什么出尔反尔呢?

    当日,袁仲贤与康矛召进行了分析,判断可能是由于克仁斯既是使馆的海军副武官,又是远东舰队所属“紫石英号”的舰长,必须接受使馆和远东舰队司令部的双重领导;他的前后矛盾,反映了他的两个上级在处置此事上的意见分歧。

    7月14日,关于释放“紫石英号”英舰,中央回电指示说:

    目前正发展着若干矛盾,如果英国方面有意于解决“紫石英号”问题,则只要他们肯以书面承认未得我方许可径行进入或开入中国内河及战区的错误,并保证“紫石英号”开走后仍继续进行有关道歉和赔偿的谈判。我们即可让“紫石英号”开走。如果英国方面无意于正式承认错误,则必须准备阻止其强行逃走,我们应以炮兵阻其行驶。只要“紫石英号”肯停驶待命,我们即不应继续炮击,而令其开回原地。只有“紫石英号”在我开炮后仍然抗命逃走,警告不听,方可继续并加重炮击,但亦不应主观上先有击沉的决定,而应以能阻止其逃走为一切部署的目标。

    于是,双方又继续进行谈判。

    7月下旬,出现了异常的情况。中方获悉英国派了驱逐舰“黑天鹅号”在长江口活动,有伺机潜入长江劫走“紫石英号”或配合该舰逃走的迹象。南京市委致电中共中央,请示相应的防范措施。

    据康矛召回忆:本来,我方最高当局是准备让“紫石英号”逃走的,并向沿江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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