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来陪过几次行,也给他做过模特儿。
他是在她翻身时的触碰中醒来的。醒来后,竟然没来由的想起了在台北市内的那幢房子——他曾称做家的地方,和那里面的人。他也想起了另外的两个女人:一个是他想起来就脸红要作呕的,一个是他痛恨而声明过非报复不可的。总之,他很厌恶想这些人和他们做的事;可恼的是他们偏偏在某些时候会乘虚而入,来扰乱他。
“嗯——这一觉睡得真甜。爱人,你睡得好吗?”名叫卡曼的女郎已经睡醒,举着两只手伸懒腰。
“快起来,我得去旅行社,我要回家。”他跳起穿衣服。
“嘻嘻,又胡说了,你昨天晚上还说没有家呢!”卡曼坐起来揉眼搔头,光着上半身。不相信的嘻嘻直笑。
“你管呢!我昨天没家,也许今天有家,你别噜苏了,快穿上衣服吧!”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几张票子丢给她。嘴里一直赶她快走。他想她还是快快离去的好,想起跟她的买卖交易,他突然有一种罪恶感。这个感觉也足以使他脸红作呕。
他特别安排在香港住一夜,为的要看看她。那天傍晚,他按着记忆中的老住址找去了。心中不停的嘀咕着:“也是十年的时间了,说不定她生活好转,已经不住在老地方了。如果她搬了家我可到哪里去找呢?”他有点后悔,为什么长长的十年,竟一个字也不写给她?
想不到她还住在老地方,他一转进那条黑漆漆的小巷子就看到她了。她站在当街的阳台上,面孔微微仰着,好像在看天空,看了一会忽然转脸来,正对着他来的方向。他想她该看到他了,便站定脚步不再前进,试试她有什么反应?等了好一会,她竟是什么也没有,再过一会,她伸开两只手,摸摸索索的进了屋子。为什么要伸着手摸索?显然是眼睛不管用了。远远望着她那萧萧的白发,枯瘦的身体,表情上没有感觉似的麻木,他忍不住痛苦的在心底嘶喊:“母亲啊!母亲,你被折磨成什么样子了?”
他决定要冲进那间充满污秽气的屋子去。他真的去了,但到达门口时,又畏缩的退了回来。十年前在这间屋子里看到的丑剧、受到的侮辱,他一点也没忘记——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他怕见到她,也受不了那个穿红衬衫的家伙的侮辱。犹疑踌躇了好半天,他终于走出了巷子。
他一鼓作气的,说回来便急急忙忙的回来了,真回到台北之后,又觉得此行是荒唐而多余的。“那些人跟我还有什么关系呢?我见他们做什么呢?”他想。
背着沉重的大背囊,提着大大的画具袋,在台北的大街上逛荡。这条街逛到那条街,那条街又逛到另外一条街,逛累了就进小饭馆里叫点吃的歇歇脚,歇完了脚吃饱了肚子再逛。他逛,因为拿不定主意,回去?还是不回去?如果不回去,就该找家小旅馆住一夜,明天想法子找架飞机离开台北,去继续他的永没有止境的旅程。
台北的变化太大了,比他十年前回来那次不知变了多少,楼高、商店多、车多、人更多,好一片繁华气象。他走一阵就站在街头看一阵。看楼、看车、看人。看到那些人脸上洋溢着的快乐表情,他几乎怀疑自己的浪迹天涯是不是值得的了。“为什么他们可以过得那么好,偏偏我不能呢?”他不禁悻悻自问。得到的答案是:命运对那些人特别施恩,让他们在境遇上一帆风顺。再就是,有很多人,无疑的只是个“傻快乐”而已。
“傻快乐”这个名词是他的得意发明,不管在国内国外,美洲亚洲还是欧洲,他觉得处处都有傻快乐——一个人明明受过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吃过许多苦,前途也未见得有什么特别的好景致,但他们却仿佛很健忘,又像有比宰相更大的肚子,能容下各形各式苦难的船,活得又起劲又乐观。这种人不是傻快乐是什么呢?
他看人、人也看他,走过去的还要停住脚步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