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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张望,眼光里充满了好奇和同情,好像在说:“这个流浪汉从哪里来的?要去什么地方?他背后的包袱那么大,不重吗?他的样子怎么那样疲惫?他是多么可怜啊!”

    如果换成个面皮薄的,说不定早在那些眼光下羞窘或自惭形秽了。他可没有,谁看他他就赶快回看,表情是嘲弄的,等于明白的告诉他们:“你们这群傻快乐,你们看我可怜,我看你们才真可怜呢!”

    他绕来绕去的转了许久,觉得这个城市里的一切都很陌生,连街上走着的那些人的面孔都陌生。虽然他们跟他一样生着黄色的皮肤和黑色的头发,但在心境上是活在两个世界里,这一点他感觉得再真实、再深切不过了。

    这是个陌生的地方,陌生得一如他走过的,在地球上不同角落里的许多大大小小的城镇一样。在别的地方他是无根的萍草,在这里照样是。

    他终于绕到“德谨园”前面的一条巷子,心里仍在嘀咕着,回去?还是不回去?他觉得对那个家,和那个家里的人,多少还是有些怀念的,竟有点无法抑制想看看他们的欲望。但是当他忆起他们做过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那一张张伪善的面孔,怀念就变成了纯粹的恨,就不单不想见他们,甚至想点个火把来烧房子。

    他决心找个小旅馆寄身,明天一早再开始踏上旅途,至于目的地是哪里?此刻他还不知道,反正他口袋里有本外国护照,去哪里都不难。

    入夜了,路灯倏的一闪,全亮起来,把正在涂着墨色的巷子,罩上一层淡黄色的光芒。

    他背着那个沉重的大背囊,掉过头回到来的路上,在寂寥的巷子里,踉跄而行。在经过一幢矮矮的灰砖墙围着的小房子时,才不知不觉的停住了脚步。小房子临街的窗子深垂着窗帘,一线明亮而柔和的灯光,从缝隙中流出来。他注视着那抹温柔可爱的光,心底竟兴起难以压抑的激情。怔怔的望了一会,终于快步的往“德谨园”走去。

    正要按门铃,就被里面的一片哗笑声惊动了。这就更引起了他的好奇心,决心先不声不响的窥探一番,看他们为什么笑得如此开心。

    把大背囊靠着墙根立稳,踩着它攀在墙头上。

    大客厅的门是开着的,对着前院的是一排落地长窗的白纱帘都拉开了,里面灯火通明,人声喧嚷,热闹得倒像正在上演好戏的舞台。他上半身伏在墙头,摒住了呼吸,用心的观察着台上的一举一动。

    他看到大厅里摆了五桌酒席,铺着红桌布,墙上挂着大红软缎幛子,樟子中间是个大大的金色“寿”字。这时他才想起,今天是阴历二月初五,祖母的生日。十年前他回来那次,祖母是七十整,那么今天该是她的八十大寿了。

    祖母坐在大寿字前面,最中间的位子上,笑呵呵的接受着众人的祝贺。

    他发现祖母在十年里老了很多,远远望去,好像她那头一辈子都梳理得一丝不乱的头发,已变成了纯白色。以前永远抹得雪白的脸,现在是枯黄的,她的上眼皮重重的下垂着,搭在下眼皮上,把原来很大的眼眶挤得成了一条细长的缝。祖母照例的穿着真丝旗袍,戴着名贵首饰,那一片珠光宝气,让他联想到埋在地下的往昔一些贵妇的尸体。

    他看到父亲和继母在客人中间周旋。那些客人有一半是他认识或见过的,无非是他父亲业务上的熟人,和一些与家里有旧关系的过去政客,都是自认很高贵而在他的眼睛里一文不值的人物。那一张张面孔上庸俗的应酬笑容,和大厅里一派繁华的气氛,刺激得他热血沸腾,原来对家的一点幻想,对祖母的一点同情,统统化为乌有,代之而起的是厌恶、愤恨、不平,和恶作剧性的报复心。

    没有人发现墙头上有人在偷看,只有看家狗“真理”在甩着尾巴汪汪的叫个不停。

    十年前他第一次回来时,“真理”才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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