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发往华盛顿的急电
界的巨头们正翘首以待。
“坏大事了!”康世恩、宋振明等前脚走,石油部就接到中央转来的通知:外交部对石油部与外国公司就在北部湾海域进行勘探作业一事向中央提出异议,要求石油部通知在美的宋振明部长他们立即暂时中止与美国公司签约的所有事宜。
这不是“坏大事”是什么?石油部党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一方面迅速通知大洋彼岸的康世恩、宋振明他们尽可能地“延缓签约时间”,另一方面指派秦文彩以最快的方法和方式处理此事。
“要命!真是要命!”秦文彩接了这件棘手的事情,心头直发愁:外交上的事太复杂,弄不好几十天、几年都解决不了,可康副总理他们现在美国,就等着跟人家正式签约。“这样下去怎么行啊,我们总不能一天编一个理由出来哄人家吧?你们得采取点特殊手段!”宋振明部长在大洋彼岸每天打一个越洋长途电话来催促。难怪,康世恩副总理是代表中国政府去的,这拖一天两天还说得过去,如果时间一长,“老外”肯定产生疑问,影响可就大了去了!
秦文彩能不知道这层利害关系吗?
但,外交上的事并非张三李四随便能说了算的。外交部对石油部与美国公司合作在南海上搞勘探工作提出的问题也是十分重要的,外交部的意见主要内容为:
一是北部湾存在中国与某邻国间的划界问题。1973年底,我某邻国拟与外资合作在北部湾进行勘探,我曾向该邻国提出:在两国划定北部湾海域界线前,双方都不进入东经107—108度、北纬18—20度之间的海域。1974年两国举行北部湾谈判。某邻国硬说北部湾已经划过界(指1887年中法界约所述划分岛屿归属的一小段红线,位于东经108.3度),主张按该线与我分划北部湾全部海域,我予驳回。鉴于北部湾划界问题的斗争尖锐复杂,在未经报请中央批准前就向美方提出上述勘探范围,而且涉及我北部湾划界方案,显然是不妥的。
二是海域石油勘探一旦发现石油结构,其油田走向如果朝我国海域大陆架的境内走还好,如果油田是朝对方国走向麻烦就大了。
所以外交部建议在这类敏感的海域进行与外国合作开发,尤其是同美国公司的合作,必须有中央特别的批准。同时还须征求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的意见。
复杂!比想象中的还要复杂!
外交部的这份意见直接送到了邓小平处。邓小平立即批示给余秋里、谷牧和康世恩,并说“外交部意见是重要的”。
余秋里迅速转批道:望石油部“遵照邓副主席批示”,“迅速研究提出报告”。
秦文彩没有时间也不敢有任何怠慢,紧急召集尤德华、唐昌旭等有外事方面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商议讨论,连夜赶写了一份专题报告,报告就外交部提出的问题作了相应的回答和说明。我在此仅仅用了一句话概括秦文彩他们的报告,其实这份报告挺长,说明的问题也比较复杂,石油部先将报告呈送到老部长余秋里处。余秋里迅速转呈给邓小平,并附上了自己的一封信。这信从某种意义上起了关键作用。余秋里的信全文如下:
关于和美国石油公司合作在南海进行地球物理勘探问题,石油部遵照你的批示,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勘探范围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已征得外交部和总参的同意。我也曾听过石油部两次汇报。现将石油部报告呈上,请阅示。如认为可行,即请石油部给驻美使馆发报,转告世恩同志。
邓小平在第二天就批示:同意。
有道是一字值千金。邓小平的这两个字比泰山还重。
“文彩,你们可是立大功了!我们这几天天天跟着康副总理与老外签约,非常顺利,大功告成了!”接到我驻美大使馆转去的急电几天后,宋振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