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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着胆子自我去推销
的位置了,仅与总统的宝座半步之遥,但他想借点权力谋个人竞选和登基之便,必然会导致惨败。美国的政治很大程度上得依靠自己的参与意识。

    参与,这个词在西方社会里特别是美国社会被普遍运用。小到你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你父母出外周游世界时,准会毫不奇怪地将体一起带上,哪怕是坐在小推椅里;大到你想当总统,你就必须在党内、在家庭里、在社区和所在的州市里先得把自己的想法和意愿公布出去。设有听说美国的总统是在别人的推让下谁当选了。林肯够伟大的吧?但林肯在竞选总统时也是经历了重重曲折,他的竞选对手道格拉斯,就差一点点把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杰出人物给扼杀在竞选的摇篮之中。林肯最后还是胜利了,他靠的什么?靠的依然是他良好的自我推销。而总统在投有成为总统之前,伟人在自己没有成为伟人之前,美国社会要求他们的就是你得让大家了解你,你得把自己的才能充分地展示出来,百分之百地展示出来,甚至应当是超水平的发挥才行。

    关于美国黑奴解放运动,我们今天都知道是伟大的林肯的功劳,其实在林肯之前,就有人已经成为了黑人解放运动的领袖。这人不是别人,就是林肯的总统竞选对手、黑奴出身的大法官道格拉斯先生。道格拉斯的家庭比林肯的家庭更低贱,他生下来就是奴隶,从未见过自己的生父生母,在马里兰州的一个种植园中由祖母带大,8岁时他被卖到一个农场主家当奴隶。但他碰上了一个好的女主人,那女主人教他识字。21岁时,道格拉斯逃到纽约,在那里自己改了姓氏,即后来的道格拉斯,他决定一生致力于黑奴解放运动,是当时美国最杰出和著名的黑人领袖,他以自己曾是黑奴而高举废除黑奴制度大旗而被全国民众所公认与拥戴。

    林肯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位大人物,他要击倒对手,靠什么?有关《林肯传》上曾有记裁说当时林肯在1858年与道格拉斯在伊利诺斯州的七场被载人美国历史的著名辩论前,他有过犹豫和下台阶的想法,因为当时共和党虽然推荐林肯为该党候选人,可林肯自认为与道格拉斯相比,他的知名度远远不及对手,而且在此之前林肯曾有过与道格拉斯竞选参议员输给对方的惨痛败迹,他因此确实有过放弃这次与老对手竞选总统的打算,只是这一愚蠢的想法不符合林肯的性格。

    不放弃就是前进,前进就得用最有效的办法推销自己而让别人相信你比你的对手更了不起。听听伟大的林肯为了推销自己是怎样不得不用出最激烈的词语冷嘲热讽对手的,下面是林肯与对手七场激烈辩论中的第二次辩论中的片段——

    ……在上次辩论中,道格拉斯法官不是把这件事作为他所相信的事实,而是完全把它作为一件真事提出来的,以期用自己的坦诚来担保此事的真实性。当全部真相大白之后,当我们考虑到道格拉斯法官是何许人——合众国一位著名参议员,占有这个职位已达12年之久,其品格与普通参议员不可同日而语,其名声举世皆知——下面这个情况就显得极其异乎寻常了:他竟然把公正待人和谨慎特己的训诫忘得一干二净,以致不顾风险稍作调查兢会证明自己大错特错(嚼彩声)。为了解释行为,我只能假设,他的鬼才虽然使他受益终身,虽然使他获得了有目共睹的、令人吃惊的硕果,例如居然使一大批好人怀疑起美德能否战胜邪恶(喝彩声、笑声)——但是,我只能假设,他的鬼才终于打定主意要抛弃他了。(持续喝彩声)……

    林肯的自我推销是靠的雄辩口才和严谨逻辑。其实不是共和党那时推行的政策和政治观点比民主党的更在民众中奏效,林肯的口才再好,也未必能战胜道格拉斯,因为道格拉斯的鬼才一点不逊色于林肯。他们两人的竞选辩论,实际上都是自我推销的一种形式而已。在美国这个特定国家的政治环境里,谁想从政参政,你没有自我表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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