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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 天堂之水
是三州水患最根本的原因。单锷对处理太湖洪水的论述,可以概括为“杀其入,宣其出,利其泄”。他提出:上治五堰,使西水不入荆溪;中治宜兴百渎之故道,使西部之水归入太湖;下治吴江长堤为木桥千所,开白蚬、安亭江,使太湖之水东注于海。而外,置常州运河斗门十四所,筑堤管水入江;开夹苎干渎,泄隔湖水入大吴渎、白鱼湾、高梅渎及白鹤溪,北入常州运河,经十四渎泄入大江;开通、疏凿太湖下游临江临湖的一切港渎。

    夏原吉【1366—1430年】,江西浔阳人。明永乐元年【1403年】为左侍郎,后与骞义同任尚书。因嘉兴、苏、淞诸郡频发水患,屡敕有司督治,迄无成绩,命夏原吉治理。夏原吉于永乐元年疏浚夏驾浦,接通浏河,分泄吴淞江之水,后人称之谓“制淞入浏”。又开范家浜,导淀山湖积水从南跄浦出海,即今黄浦江的前身;永乐二年,夏原吉又浚白茆、浏河、千灯浦等导阳澄水入江,九月工毕水泄。苏淞水利,得益匪浅。他在施工时布衣徒步,日夜经划,盛暑不张盖,曰:“民劳,吾不忍独适。”后人为纪念他的功绩,曾将夏驾浦改名尚书浦。

    沈启【1490—1563年】,字子由,号江村,吴江县人。曾官至湖广按察司副使。告老还乡后,著《吴江水考》,全书分五卷。第一卷含水图考、水道考、水源考等三章;第二卷含水官考、水则考、水年考、堤水岸式、水蚀考、水治考、水栅考等七章;第三卷、四卷、五卷均为水议考,记载历代太湖治水名人的议论,其文体有奏疏、公移、上书等种。是一部记载太湖水利的重要文献,成书于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

    归有光【1506—1571年】。明代后期的归有光,对吴中水利作过研究,著有《水利论前》、《水利论后》,又先后上书兵道熊桴、知府王仪及昆山知县彭富,阐述自己的治水观点。他是昆山县人,又是著名学者,颇受地方人士注目。他对吴中治水的基本主张是“专力于吴淞江”。提出“淞江既治,则太湖之水东下,其余水不劳余力矣”和“独治淞江,则吴中必无白水之患,而从其旁引以溉田,无不治之田矣”的论点。《水利论后》中进一步强调开挖吴淞江要有大禹治水那种“山陵当路者,毁之”的气概。赞扬单锷“迁沙村之民,运去涨土,凿堤岸千桥走水”和苏轼“欲淞江不塞,必尽徒吴江一县之民”的言论。《上兵道熊桴水利书》恳求把大开吴淞江看做与屯兵百万于海上防倭同等重要大事。在归有光的水利论述中,还对太湖水的处理作过评论,不同意拆除吴江塘路排泄太湖水的主张,提出“夫水为民之害,亦为民之利,就使太湖干枯,于民岂为利哉!”的英明见解。这是从战略高度提出的有关太湖水资源利用的课题,为引导后人治理太湖向引、蓄、排、泄全面考虑有所启迪。

    耿桔【生卒年不详】,字蓝阳,一字朱桥,又字庭怀。献县【今属河北】进士。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任常熟知县。讲求农田水利,主张“高区浚河,低区筑岸”,治水成绩卓著。在任三年,曾先后疏浚横浦、横沥、李墓塘、盐铁塘、福山塘、奚浦、三丈浦等。对邑境地势高低,宜蓄宜泄,著《常熟水利全书》详细记载。并对修圩的工程标准、质量方面,提出许多规范意见,还在任阳和金家大圩试办小圩联并大圩。

    顾士琏【生卒年不详】,字殷熏,又号樊村,太仓人。浏河淤,三吴连困于水,当时议浚,以贵繁而阻。知州白登明用销圩法先疏朱泾,继疏浏河,用士琏议也。后吴中大潦,吏复议疏浏河,延士琏问策,士琏请仿海瑞折漕例,约以四万两浚淤段五千丈,建闸天妃镇,以利蓄泄,从之。

    徐兆玮【1869—1940年】,字少逵,号虹隐,常熟何市人。光绪戊子【1888年】举人,庚寅【1890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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