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部分 曾参
父母尽孝。据《孝经》记载,孔子曾对曾参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就是说,一个孝子,应当极其爱护父母给予自己的身体,包括头发和皮肤都不能有所损伤,这就是孝的开始。曾子要他的学生们看看自己的手脚,以表白自己的身体完整无损,是一生遵守孝道的。
对于这段记载,似乎还是应该推究一下背景。孔子的孝道应该到不了这一步,为什么要这样对曾参说呢?根据孔子的方法,这应该是针对曾参的性格弱点说的。所以,曾参的性格大概不太爱惜自己的身体,总是让自己的身体处于伤损的状态。孔子为了让他改掉这一点,因此用孝道来说他。
其实,孔子对曾参的孝并非那么赞成。有一次,曾参锄地的时候把瓜的根锄断了,老爹曾皙大怒,一手杖打过去,正打在曾参的脑袋上,当场将曾参打昏在地。过了一阵子曾参醒过来,挣扎着站起来,对父亲说:“敬爱的爹,刚才儿子做了错事,您老人家用力教训我,没把您累坏吧?”之后,曾参又弹琴唱歌,以表示自己已经没事了。
这件事情传到了孔子那里,孔子非常生气,命令守门的保安:“曾参来了不要让他进来,我没有这样的学生。”曾参听说之后很纳闷,老师教导我们要孝敬父母,我这不是做得很模范吗?于是,曾参请了个师兄弟去帮自己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这个不懂得道理的混账东西,其实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孝。”孔子的火还没有消,所以先骂了几句,然后解释。“当年舜是个孝子,他父亲瞽叟是个糊涂虫。在他父亲需要他帮忙的时候,他随时都在;可是当他父亲跟后娘要害他的时候,他跑得比兔子还快。所以,轻轻的打就忍受了,要命的打就一定逃跑。曾参在他父亲暴怒的时候还等着挨打,如果被打死了,不就是陷他父亲于不义?他这叫孝吗?再者说了,曾参是个公民啊,他父亲杀他就是犯罪,害己害父,这不是混账是什么?”
这件事,见于《说苑》。
爱自己就是爱父母,就是最大的孝了。
10.5(8.5)
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曾子说:“自己有才能却向没有才能的人请教,自己知识多却向知识少的人请教,有学问却像没学问一样;知识很充实却好像很空虚;被人侵犯却也不计较——从前我的朋友就这样做过了。”
不耻下问的意思,依然是复述孔子的说法。曾参教导学生,自己创新的东西不多。所谓我的朋友,马融认为是指颜回。
明知别人不懂,还要去问。明知别人没钱,还要去借。在感觉上,这好像不是不耻下问,而是炫耀。
10.6(8.6)
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君子人与?君子人也。”
曾子说:“可以把年幼的君主托付给他,可以把国家的政权托付给他,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而不动摇屈服。这样的人是君子吗?是君子啊!”
曾子讲的是国家大事,似乎是在讲历史。从鲁国的历史来看,曾子所讲的这个君子应该是季友,也就是季孙家的始祖。
不过,就算是季友这样的君子,不是也把鲁国整成了三桓的国家了吗?
过去是托孤,现在是托寡。总的来说,君子太少。
10.7(8.7)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曾子说:“士不可以不弘大刚强而有毅力,因为他责任重大,道路遥远。把实现仁作为自己的责任,难道还不重大吗?奋斗终生,死而后已,难道路程还不遥远吗?”
任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