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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三 锦衣卫烈女奇案
身心,形诸笔端,盖有大不得已而为言者。奈何母恩虽广,弗查臣衷,但玩诗词,以为外通等情,朝夕逼责,求死无门。逼舅焦榕拿送锦衣卫,诬臣奸淫不孝等情。臣本女流,难腾口舌,本官昧审事理,问拟剐罪重刑。臣只得俯伏顺从,不敢逆继母之命,以重不孝之罪也。”

    “迩蒙圣恩宽恤,‘特以天气太炎,在监军民未获发落,仍差审录太监研审,凡有事枉人冤,许通行奏。钦此钦遵。’不得不具求生之路,以昭决死之言。”

    “臣父虽武臣,颇知典籍,故臣虽妾妇,亦得奉闻其遗教。况臣继母年方二十,有弟李亚奴,始生周岁。臣母欲图亲儿继袭,故当父方死之时,计令臣弟李承祖十岁孩儿亲往战场寻父遗骨,盖欲陷于非命,以图己之私也。幸赖皇天下昧,父灵不泯,臣弟得父骸骨以归。前计不成,忿心未息,巧将臣弟承祖毒药鸩死,肢解埋弃。将臣姊李桂英卖与权豪为婢,名虽养赡,情实有谋。又将臣妹桃英,沿街抄化,屏去衣服,稍有怨言,朝夕拷打。今又将臣诬陷奸淫等情,臣纵不才,邻里何不纠举?又不曾经获某人,乃以数句之诗,寻风捉影,陷臣死罪。臣之死固无憾矣,十岁之弟,果何罪乎?数龄之妹,又何辜乎?臣母之罪,臣不敢言,《凯风》有诗,臣当自责。臣之死固不足惜,恐天下之为继母者,得以肆其妒忌之心,凡为儿女者,得以指臣之过也。是以一生而污风俗,以一身而亵纲常也。”

    “臣在监日久,有欺臣孤弱而兴不良之心者,臣抚膺大恸,举监莫不惊惶。陛下俯察臣情,将臣所奏付诸有司,明布各衙门知道,将臣速斩,庶身无所苦,免《行露》之濡,魂有所归,无《青蝇》之污秽。仍将臣之诗句委勘,有无淫奸等情,推详臣母之心只尽在不言之表。则臣父母之灵,亦可慰之于地下,而臣之义,亦不可掩于人间矣。”

    “臣冒渎圣主,不胜祈死之至。系明辩生冤,以伸死愤事,情不敢隐讳,谨见本。”

    写到这里,灯盏里的油已经快燃光了,花生豆般大的火苗,渐渐暗淡下去,一缕青烟袅袅而起,墙壁上那塑像般的剪影,也渐渐模糊了。李玉英再也忍不住满腔的悲愤,泪水从她那秀丽的眼睛中夺眶而出,“滴嗒滴嗒”地落在状纸上。她用颤抖的双手,捧起状纸,把满腔希望,全寄托在这几页泣血而成的状子中了。

    李玉英的状纸很快送到了陆炳的手中,他展开状子,刚读了几句,就被李玉英那悲愤交加的笔触所感染了。那一行行娟秀的小楷,展示了玉英超人的才华,那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讼词,竟有字字催人泪下之力。当他读到:“摽梅已过,红叶无凭”两句时,不觉拍案赞叹:“好文笔,好情思,此女应不愧才子之名。”读罢状纸,陆炳已敏锐地感到,这肯定是一个大冤狱。由于这份状纸是直接写给皇帝的,所以陆炳不敢怠慢,一面派人抄录副本留档存查,一面将原状直送大内,交嘉靖皇帝批阅。与此同时,陆炳下令,将李玉英的全部案卷调来,由他亲自审理。

    李玉英的案卷在当天就被调齐了,陆炳一刻也没耽搁,马上就打开审阅。可是,刚翻开案卷的第一页,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原来那上面龙飞凤舞地签署着主审人的名字——陈寅。这是锦衣卫的最高指挥官,自己的顶头上司,最受皇帝器重的朝廷三品大员呀,由他亲自主审的案子如何翻得?陆炳在锦衣卫任职多年,对都指挥使陈寅的脾气秉性了解最深。此人性格固执,好大喜功,素以办案神速自诩,最听不得别人反驳自己的意见。在担任锦衣卫佥事时,他就是个出名的犟头,凡有人对他处理的案子提出一点异议,他都要设法把提出异议的人排挤走。当了都指挥使后,由于权势极大,就更不允许别人对他稍有指责。而李玉英的案子偏偏又有冤枉的痕迹,到底审不审呢?陆炳犹豫了,眼前那陈寅的签名,仿佛变成了一根带着套的绳索,紧紧地缚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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