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写作杂谈
谈写作
我的定位是写北京的都市生活,北京青年的爱情。我想中国最不雷同的作家是我,有点大言不惭。但我现在可以马上写商场、写政治,都可以,而且我想我也有这个能力写好。但我的选择是在写“杨志卖刀”后紧接着写“林冲卖刀”。金庸先生评价施耐庵时说,施耐庵的优秀就在于他敢于这样,别人恐怕是避还来不及。所以我也这样做了,我想让读者看看“杨志卖刀”和“林冲卖刀”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从文学的角度上来说,我想是因为我传统,我用传统的方式来写小说。现在文学界用传统的方式来写作的倒是少数派了,多数人是不遵循传统的风格的。什么是传统?就是在一本小说中有完整的故事,有戏剧性的冲突,有典型化的人物,有贴近生活和时代的善恶观念。现在的小说觉得这样不特别,传统的东西反倒成了一种特别了。
我的小说往往在借爱情表达一些别的东西,如命运、如道德观,以及这个时代年轻人老年人不同道德观的冲撞。在整个社会中个人命运的渺小、不被人重视的无望。《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爱人》一书,就在表达人的生存状态,导致人行为方式、思维方式的不同,某些关键的岔口,就会选择不同的方向。
读者喜欢可能是因为细节、人物的味道不露痕迹地迎合了他们,还有对人物、语言的细微把握。实际上单一的爱情和案情有很多人都这么写过,关键不在于写什么,也不在于怎么写,还是在于水平。况且畅销并不能代表水平。如我能接受金庸,却不能接受琼瑶。
我的小说比较传统,有性格鲜明的典型人物。我不太赞成按主人公的职业把文学分类,文学就是文学,是为了表现人的命运、人的观念。在我的作品里,案件只是背景,主人公不论从事何种职业,他在生活中的状态才是文学主要表现的东西。设置的职业、事件,都是为了表现人物的生活态度,我的作品关心的是人本身。
现在有两种文学深得人心,一种是写老百姓的身边事,如,大家看了非常有共鸣,觉得写的就是我的朋友、我的邻居、我的亲戚,特别贴近生活,这种文学是因为熟悉而吸引读者的兴趣。还有一种是写不可能发生之事,与现实生活距离非常远,让人觉得“生活中怎么会有这种事呢”?这也能构成一种欣赏的兴趣,我的作品属于后者。
其实人都爱关心生活中看不到、遇不到的事情,这与猎奇心理不同。当代人的生活看起来比从前丰富了,但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做着周而复始的事情,我们几乎没有空闲静静地思想。如果有一天,突然被一部小说或影视作品刺激一下,便会调动出内心很多感受和思想。
在创作方法上,我采用了一些好莱坞的模式,即大情节上看上去简直胡编乱造,但人物的语言、感觉,场面的细节等小地方却非常真实。我不喜欢那些大情节非常真实,甚至是真事,但具体到细节、表演上却极其虚假的作品。文学创造应该把假的弄得像真的,而不是把真的变成了假的。
我喜欢在小说结构上炫耀自己的技巧
我的强项是结构,我在结构上的智慧是其他的。很多业内人士总结海岩电视剧的“通病”是进入剧情慢。我认为“进入慢”的毛病是先天性的,但是前面好似漫不经心、游离于整个故事之外的那部分内容都是有用的……没有一处闲笔,都为后来情节的推进提供着动力。我的小说的整体结构和快速进入剧情是无法两全的。
说到“言情”,我的确不是一个为言情而言情的作家。我作品中的道德冲突比较多。像《一场风花雪月的事》、、,都是通过案件表现人的情感,通过情感表现人的道德观念、道德冲突。道德冲突在现实社会中是有一定的典型性的,双方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所以冲突起来才有力量。
我的小说是比较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