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这个目的。由你决定执行人。”
于是,又一张纸递到叶红军手里——
执行人必须具备下列要求:
一、中国人,会讲普通话。
二、外国籍,有两国以上的护照。
三、可靠,具备独当一面的能力。
四、相貌没有显著特征。
五、能在国内黑市购买伪造的身份证件。
六、文化素质不必太高,从而感情相对迟钝。
这显然是为反侦查而特别设定的。叶红军立刻明白了其中的用意:无论商业欺诈的内容是什么,它的全部罪责和全部线索将集中在执行人一个人身上。执行人以国内居民的身份出现,把警方的侦查范围限定在国内,而执行人实际是外籍华人,远在海外。两国以上的护照又使执行人很容易证明自己在案发期间根本没离开过所在国。如此一来,这场商业欺诈便成了一起无头案,无从侦破。
叶红军考虑了一会儿,说:“只要给我一点时间,这样的人可以找到。”
“那么,现在明确一下执行人的任务。”宋一坤调整了一下坐姿,使身体尽量放松,说:
“我们可以利用的情况有三点。第一,产品生产过程中磨光工序产生的高分贝噪音;第二,普通原料与合成原料之间的成本差价;第三,边远地区农民希望致富的迫切心理。”
“选择生产场地很讲究。”宋一坤继续说,“我的意见,最好租下一座办公楼,离居民区越近越好,而且要气派,要有搞企业的样子。当噪音把居民折磨得无法忍受时,新闻媒体就会出面曝光,尤其是电视台。这个声势闹得越大越好。我方也应该配合调查,主动接受处罚,并大肆宣扬。接着,我方要在卫星电视上大做广告,寻求半成品磨光工序合作伙伴,让所有的人都相信我们是为了分解噪音,加工合同全部经过公证。而我们就在这个环节上做文章。”
“我明白了。”叶红军说,“用物价部门核准的合成原材料成本价作为依据,向每个加工户收取成本保证金,而加工户拿到的却是普通原料的半成品。也就是说,加工户永远拿不到本金和加工费,我们的人将随着这笔巨资一起消失。”
“是这样。”宋一坤说,“我计划至少推出一百万只半成品,每份合同的起订数至少要一万只,至少要收回来六百万元。”
“这就是说,拨给执行人的运作费是两百万元。”
“我计算过了,完全够用。”宋一坤说,“在广告宣传上要舍得花钱,在树立企业形象和可信度上要舍得花钱,办公设备要高档化,要把每一件道具用活。”
“子云怎么办?他必须得在前台表演,离开他就没戏了,他不可能像我们一样坐在幕后。”叶红军问。
“这是我考虑最多的一个问题。”宋一坤十分有把握地说,“他不必知道内幕,他的角色受害者之一,他只完成规定动作就行了。我对子云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我亲自和他谈,你放心。”
“有你负责,我当然放心。”叶红军拿起一支烟慢慢地点燃,沉思着说:“六百万,足以激怒警方了,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点线索,他们必须得对近百个受害者有个交代。如果我们的计划稍有不周,那是要掉脑袋的。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要为警方的思路设定死胡同,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方子云固然会受到审查,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宋一坤。稍有头脑的人都不难发现,在那些散乱无章的现象里,你是惟一能把各处力量凝聚在一起的核心人物。”
于是,宋一坤针对安全问题向叶红军介绍了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宋一坤以给夏英杰收集创作素材为名居住江州,广泛与报社的旧友接触,造成一种事实。而真正目的在于,密切关注王海等人的动态,了解计划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