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一九八二 黄花岗七十一年后
言:
李师科,在证据确凿下,一颗子弹,代表着法律,正飞向他的心窝!
也许,子弹正如他们所说,“代表着法律”,但它绝不代表着正义。照正义法学家的看法,法律必须和道德同一。和道德分离的法律,只会使人“目无法纪”!
李师科“目无法纪”,但他谈笑自若,干脆而从容,他显然毫不怕死。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当人民不怕死的时侯,不论明正典刑多少个,也吓阻不了“歹徒”的效尤!
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的头子郑为元,声言李师科是荣民的耻辱,郑为元显然错了!去问问那些老兵看,他们就不会同意这种将军的评论。李师科是他们的兄弟,他们一无所有,但还有着微弱的悲愤与抗议。李师科的打前站,使他们多少知道了他们兄弟的血没有白流,使他们多少知道了他们也有声音嘲讽了这无情的社会。李师科代表的,是千千万万被侮辱者的悲愤与抗议;李师科遭遇的,是千千万万被损害者的反射与回声。他的音容,就是他们的宛在;他的笑貌,就是他们的热情;他的流血,就是他们的牺牲。
恰像狄更斯(Cale of ties)中卡尔登(Sidney Carton)临刑前的说话,李师科做完了比他做过的更好的事,即将走向比他知道的更好的地方。李师科不会死,因为千千万万的李师科在活着。
一九八二年五月十七日
这篇文章写后十三天,一九八二年五月二十六日,李师科被枪决在台北。
李师科死后,千千万万的人们怀念他。在台北县的新店山区,有人为他立了塑像。塑像就立在“无天禅寺”外面,又属于“无天禅寺”,又不属于“无天禅寺”,过路的人们会好奇的来看、来参拜,在香炉里,人们每每点燃一炷香烟,直插进去,蔚然成风,变成新店山区的一景。
消息传开了,上山去看的人也多了,提到“李师科庙”,人们都指点在那里。
李师科死后的一天清早,天还没亮,一辆计程车开上了北宜公路,左转右转,转到了“李师科庙”。一个身影从车中闪了出来,双手捧着一盆植物,静静的,放在李师科塑像的脚下。身影向四周张望一下,转身回到车里。循着原路,消失在晨曦里。
近午时分,几个善男信女上来了,他们有的在上香掷筊,七嘴八舌的报出明牌号码,向眼前的神衹祈求保佑、保佑中奖发财。一对夫妇夹杂其中,外带了一个小女孩。
小女孩五六岁年纪,在一边张望着,她听任大人们七嘴八舌,她东张西望,忽然间,她看到塑像下的一盆花,她跑过去,盯着花看,又闻了闻它、又用指尖轻触一下,充满了怜惜、欣赏、与好奇。”
“喜欢吗?小妹妹,喜欢这盆花吗?”彷彿一个声音在旁关切着。
小女孩没转头,却点点头。
最后,善男信女们要下山了,那对夫妻带走了小女孩。小女孩回头望了那盆花——一盆小黄花。
“那盆小黄花好漂亮。”小女孩说。
“那是好心人给李爷爷上供的。”
“我们没有给李爷爷上供吗?”
“只要你来看他,他就很高兴了。你是李爷爷邻居的小女孩,你在李爷爷的眼里,就是他的女儿。”
“那盆小黄花,可以让我借来上供吗?”
“可以吧。”
“可是,那黄花不是她的。”
“当她有心把不是她的黄花送给李爷爷,黄花就是她的。”
“李爷爷最懂这个道理。”
“李爷爷最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