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河南第一贪”卖官记
标,漯河市的上上下下被动员起来了,人人都被要求吸引外资。“市领导在许多场合宣布,谁引进资金1000万元就给谁100万元。作为政绩的主要考核指标,各个单位都有份。”一位漯河市民对当年的情景至今记忆犹新。

    作为“漯河内陆特区”的创建者,王有杰不仅是喊口号、营造气氛的人,还是身体力行的实践者。“为啥弄双休日?就是让你们做生意。像我这个市委书记也可以到市场上去做生意。”

    中纪委查证的王有杰收受第一笔贿款,正是在其1994年担任漯河市委书记之时。据起诉书称,1994年8月至1995年底,王有杰先后5次收受河南鸿基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鲍义军72万元贿赂,后者以低价购得漯河市政府所属的蓝天宾馆。

    来自洛阳的鲍义军1985年就与王有杰相识,其来漯河投资正是王有杰“招商”的成果。作为市四大班子的接待处,蓝天宾馆所属土地及房产价值近1亿元,而鲍义军仅以2700万元接盘。

    1995年12月,王有杰官拜郑州市委书记,跻身于河南省委常委行列,已是副部级官员。据说王有杰被提拔的理由是大胆改革、政绩突出。但在漯河老百姓眼中,所谓“内陆特区”只不过是一个千疮百孔、徒有虚名的烂摊子。

    漯河一位退休老干部回忆说,提拔王有杰的时候,当时的省委有关领导曾征求他意见,他当场反映王有杰有两个问题:一是王有杰哥哥重病期间有人给王有杰送钱。二是王有杰涉嫌嫖娼。

    尽管腐败行为在王做漯河市委书记时已有昭示,但这并未阻挡王有杰升迁的步伐。

    2001年2月,时任郑州市委书记的王有杰兼任河南省人大副主任,2003年1月成为省人大常务副主任,主持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

    从那以后,王有杰受贿之因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按检察院方面的消息,为私人企业主“谋利”与“消灾”,成为这一时期王有杰获取不义之财的渠道。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王有杰与河南高鑫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渊源很深,其关系及非法交易从1996年1月持续到1999年11月。在这期间,经王有杰运作,该公司顺利从银行获贷500万元,在减免征地及承建费方面收益912万元;另一次,该公司被骗数百万元,王有杰出面通过警方追讨回150万元。作为回报,该公司董事长高复东多次向王有杰提供了共64万元现金报酬。

    与王有杰关系特别密切的另一老板,是河南银基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李荣坤。这种关系从1996年6月持续到2001年2月,其间,李荣坤因为涉嫌诈骗,被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通缉。因为王有杰出面,李荣坤不仅涉险过关,还如鱼得水。王有杰也因此获得了李荣坤100.678万元的回馈。

    王有杰的另一非法收入渠道,来自于替人“加官晋爵”。在官场中买官卖官自然是最大的政治腐败。荆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称,1997年下半年至2003年底,王有杰帮助登封市建委主任蒋超晋升为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在这一时间里,蒋超分10次向王有杰行贿42万元。

    与蒋超案相关的细节是,王有杰帮助冯荣春夫妇调入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工作,并两次运作,使冯荣春成为两个公司的主管经理。在2002年2月至2003年9月,与蒋超密切合作后,王有杰为冯荣春承揽了造价达1700余万元的工程。起诉书称,冯荣春向王有杰行贿13次,总计金额达146万元,成为王有杰案最大的行贿者之一。

    自然,冯荣春与蒋超也未能幸免。按照郑州市纪委的通报消息,蒋超、冯荣春因行贿案早在2006年6月就已抓捕归案。两人涉案金额高达262万元,在双双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目前已移交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大案追踪简介 >大案追踪目录 > “河南第一贪”卖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