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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无道终丧命
贷款;2005年4月至2006年1月,再次送给刘耐雪人民币28.7046万元,用于支付该别墅的装修费;2005年8月,又送给刘耐雪人民币10万元,用于为别墅购买家具。

    通过以买房、装修、购家具等名义,该研究所先后送给刘耐雪人民币共计104.4046万元。

    与浙江双鸽公司老板李仙玉一样,广东某医药公司的女老板郑军也很精通公关术,懂得如何收买人心。

    1999年底至2003年10月间,这家医药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办理进口化学药品原料“盐酸钠洛酮”、申请成为药品零售跨省加锁试点企业、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等事宜过程中,得到身为国家药监局局长的郑筱萸的帮助。为此,在2000年6月至2006年12月间,该公司多次给予其儿子郑海榕共计人民币98万元。

    那么,这家公司是如何说服郑氏一家,让其儿子大胆收下这笔钱的呢?

    虾有虾路,鳖有鳖路。广东这家公司自有他的行贿新门路。

    这个新门路,便是给郑海榕找工作、发工资。当然,工作是名义上的工作,工资也是名义上的工资,关键是掩人耳目。

    2002年,郑海榕从日本留学回来后,开始在北京妆王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但因这个公司领导互相之间闹不团结,郑海榕认为待在那里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于是就离开了这家公司。后来,一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这时,广东某医药公司女老总郑军找到了他,整天找他吃吃喝喝地套近乎,最终说服他在她的公司干活。而所谓的“干活”,便是到其父亲郑筱萸那里说好话,请他帮助办理公司的审批业务,然后,由公司支付郑海榕一定的报酬。

    于是,在父母亲面前,郑海榕一口一个阿姨,把郑军这个女老板叫得挺热乎的,让郑筱萸觉得郑军是个值得帮忙的人。而在郑筱萸夫妇面前,郑军这位“阿姨”则表现得非常喜欢郑海榕这个“海归”青年。就这样,郑筱萸同意了儿子郑海榕帮郑军及其企业“工作”,“跟着郑军跑来跑去”。他交代说:“郑军见了海榕后就特别喜欢这个孩子,海榕也喜欢郑军这个阿姨。他们经常联系,我对此也是比较放心的,后来郑军想让海榕给她工作,海榕自己也很想去,我曾担心这孩子做不了,但海榕坚持要走这条路,我也就不反对了。这样有一段时间他经常跟着郑军,听说郑军还给他发工资。”

    郑海榕事后交代:“有一次郑军对我说,我刚回国,也没有找到工作,经济上比较困难,要发展也不容易,她可以在经济上帮我一下。并说以我在她单位工作的理由每月给我一万元的工资。”而事实上,郑海榕从来就没有到这家公司去上过一天班。

    2000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海榕收受郑军每月以工资名义给予的人民币1万元,共计人民币73万元;2005年上半年,郑海榕又另外收受了郑军人民币25万元。两项合计为98万元。

    并不是每个药企老板都如李仙玉、郑军一样懂得借用其他名义给领导干部的家属送钱。也有一些比较老套的送钱办法,就是逢年过节送礼。这礼里面有贵重礼物,也有一定数额的礼金。

    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曾经申报过“注射用盐酸曲马多”、“注射用乙酰谷酰胺”等药品的注册审批,获得过郑筱萸的帮助,该公司申报的“注射用尼莫地平”等6种药品的注册也获得郑的签批同意。为了感谢郑的帮助,该公司负责人送给郑筱萸人民币11.5万元。

    如果把这笔钱加在一起,比较可观,郑筱萸未必会收。但是,如果以礼金的名义,五千一万地送上,效果就不同了。尽管这样做比较麻烦,但送礼的和收礼的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请看这麻烦的一次又一次吧:一是2001年春节前,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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