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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楼”兴贪
潮州人,早些年即已通过潮州籍香港人的关系迁往香港,现在深圳经商。但是,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户口已经迁往江西赣州。办案人员纳闷了,一个香港客商,老家在广东潮州,为什么要把妻儿的户口迁往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江西呢?这其中有什么缘由?

    专案组马不停蹄,立即从深圳转道前往江西赣州。到赣州公安机关一查,事情更怪了。张某的妻子和两个儿子到当地登记户籍没几天,即已办好了赴港单程证(即可永久定居)。要知道,办理单程证是非常困难的事。更何况,按照有关规定,只有在本地定居三年以上者,才有资格申报。张某的妻儿连最起码的申报资格都不具备,更不用说公安机关控制极严的单程名额了。那么,张某的妻儿是如何办成这桩难事的呢?

    初步调查还发现,张某在赣州还是个红人。他投资兴办了多个项目,其中就包括赣州大酒店。这家酒店因种种原因未能顺利办下去,但通过办这家酒店,他结识了更多的社会关系,其中包括江西省原公安厅厅长丁鑫发的儿子丁少华。富有职业敏感性的办案人员马上意识到,张某妻儿的赴港单程证,不仅很可能与赣州市公安局有关,而且还与该省公安厅厅长丁鑫发有关。办案人员一个个都兴奋了起来,恨不得马上找到张某问个明白。

    经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张某很快被找到了,并被带回中纪委设在杭州的办案点。

    被带到办案点的张某态度强硬,一口潮州腔的他脾气火暴,不肯配合办案。但是,经过中纪委专案组办案专家的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张某最终还是缓和下来,竹筒里倒豆子般向专案组交代了与境内高官的种种经济往来关系。

    这里,我们暂且撇开王钟麓父子,单说他和丁鑫发父子间的事。早在1994年,头脑精明的张某就来到赣州寻找商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他认识了江西省赣州地区(当时未撤区设市)下属的县级赣州市的副市长朱贤平(另案处理)。朱贤平告诉他赣州市饮食服务公司下属的一家饭店要出让产权,可以将其改造为大酒店。张某觉得这是个不错的赚钱机会,便以260万元的价格买下该饭店。他之所以有这个胆拿下饭店,原因是他刚刚认识了丁鑫发的儿子丁少华。有“丁衙内”替他撑腰,相信事情会很顺利。不料,到了1995年,由于张某与出让方饮食服务公司就饭店改造事宜发生意见分歧,最后经过协商,饮食服务公司决定退回张某的全部投资款。但饮食服务公司一直不执行协议,直至1999年4月才归还张某80万元。尽管丁少华也作过努力,但饮食服务公司确实拿不出钱来,余款只得延付。

    且说张某,自1994年结识了丁鑫发的儿子丁少华后,总体上称得上是生意兴隆,财运亨通。到了1997年,双方的关系到了一定的火候时,张某便将自己家中的这点困难透露给丁少华,请丁少华帮助在其父亲丁鑫发面前说说话,让他老人家出面打个招呼。

    丁鑫发不愧是“护犊情深”,儿子的话果然管用。丁鑫发在给江西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导打了招呼之后,张某的妻子和两个孩子赴港定居的申请破格获得批准。为了感谢丁少华的帮助,张某于1997年6月送给丁少华人民币20万元,丁少华收受后将此事告诉了父亲丁鑫发。

    2004年春,中纪委杭州专案组在结束浙江省原副省长王钟麓的案子后,立即将精力投入到江西南昌。经过一番初步调查,专案组发现丁少华与其岳父张良琛在经商过程中涉嫌多起经济犯罪。同年5月,专案组中的公安小组遂将丁少华及其岳父带往北京审查。

    丁少华案发时33岁,他是丁家的长子,曾在武警九江消防支队服役,1993年转业到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丁少华被抓引起了江西省官场的强烈震动。社会上很快传言,丁鑫发也即将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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