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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中国首例私塾教育案
侯波应当尽快解决小鸿儒的上学问题,使其接受全面的义务教育。考虑到小鸿儒近两年来的实际生活情况,接受学校教育客观上存在一个适应的过程,为保障其健康成长,应当在现有条件下,给其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机会,使小鸿儒的生活状况和学习环境逐步加以改变。侯波当庭表示同意送小鸿儒入学,并与有关部门正在联系。法院在判决中特别指出侯波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承诺,尽快送小鸿儒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了母亲王育的诉讼请求,小鸿儒依旧由其父亲侯波抚养。根据法院的判决,小鸿儒在不久的将来也要和同龄的小朋友一样,背着书包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

    自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这起"中国首例私塾教育案"以来,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大众媒体呼声不同。有人认为,只要是适合孩子的学习方式就应该被接受,毕竟每个人的资质不同,如果孩子的学习都必须千篇一律地适用统一模式,我们提供的将是始终无法更替的流水线教育,这种教育必将压抑孩子的资质,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小鸿儒既然能在家中快乐、自觉地学习,就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承认私塾教育的合理性。

    另一些人认为,私塾教育无法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提高孩子的认知水平。尽管这种私塾教育是一对一式的,但由于小鸿儒的父亲并非专门从事教育的人员,他仅从自己的经验和主观判断来决定孩子的教育方式是不全面的。孩子应该在社会群体中提高自身的素养,不能封闭他与外界的交往。人始终是要回归社会的,需要学会如何与社会中的其他个体沟通与协作。小鸿儒的英语、语文成绩是十分显著,但也应注重其他学科的学习,不能有所偏颇。在这方面,主流学校教育更有优势,它能够为小鸿儒提供更大的空间,学习更多更丰富的知识,而且这种教育也是全方位的,是被大众普遍认可的教育方式。

    一位网友在讨论此案时写下了这样的留言:"学校不是万能的,但单靠老爸是万万不能的","主流教育"与"私塾教育"究竟哪一个更适合儿童的发展?未来谁都很难预料。几千年的私塾教育,如今也并不鲜见,"童话大王"郑渊洁不用上学的儿子,10岁考上大学的"神童"张欣炀,14岁的"私塾女孩"辛蕴甜,"全国第一家全日制私塾"孟母堂,都在以不同方式传承着"私塾"这一古老的教育模式。小鸿儒在2年的私塾教育下取得了超越同龄人的成绩,但同时也失去了许多与外界接触的机会。主流教育虽不能在短时间内造就"天才",但却能营造一个孩子们相互交流学习的氛围。由于小鸿儒对母亲王育存在敌对心理,考虑到如果强行违背他的意愿将其交由母亲抚养,可能会进一步激化母子间的矛盾,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法院在权衡各方利益之后认为孩子继续由父亲抚养为宜,但前提是侯波要将小鸿儒送入学校学习。法院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使孩子了解社会,逐渐形成自我判断是非的能力,但愿这种良苦用心能够让社会感知。

    每一个残缺的家庭都有它的不幸,单亲家庭的孩子自身会承受比同龄儿童更多的外界压力,他要面对更多的困惑与冲突。生活中,小鸿儒仇视母亲,不愿提起"妈妈"二字,每每提起总是嗤之以鼻,直唤其名。庭下,面对母亲要求合影的恳求,孩子只是一味地拒绝,没有给母亲任何与之亲近的机会。对待父亲,他总是仰视,认为自己的父亲是无人能及的英雄。本该无忧无虑的年龄,却加载了太多的含义。父母之间的纷纷扰扰,应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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