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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假洋博士真“忽悠”
文凭向家里交待”,为了藏拙,还做作地在家信中千叮万嘱“生平最恨‘博士’之称,此番未能免俗,不足为外人道。”他身上也有真正坦率的一面,在他应聘的三闾大学登记表中,还如实填写自己未得到过学历,只是“游学生”,直到在三闾大学碰到以同样方式骗取博士文凭的韩学愈,方才觉得自己撒了谎,又要讲良心,真是大傻瓜,因此只得到一个“帮闲打杂”的副教授。

    方鸿渐回国求职经历坎坷,最初靠岳父帮忙在银行做职员,之后去大学混了个副教授也被解聘。尽管方鸿渐可悲,但并不可恨,他毕竟没有四处行骗,买来个假博士也尚有羞耻之心。但是,沈镇林不但懒得去买个假文凭,还把自己在浙江乡下种地的父亲吹嘘成拥有豪华游艇的“美国富豪”,他从互联网上剽窃了别人的文章拼凑出书,不但骗来副社长的职务,还骗了59万元。沈镇林这种赤裸裸的骗子嘴脸,估计会让钱钟书先生大跌眼镜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倘若钱老先生地下有知,也想不到能有这么能忽悠的人来。

    短短两年之内,从一名清洁工成为一个出版社的副社长,可惜的是,这只是一个充满荒唐的骗局。骗子沈镇林的故事很简单,甚至有些老套。无奈之余,我们只好发问:骗子为何得逞?骗子之所以得手,是因为这个出版社在两个方面上出了问题。一是引进、提拔人才时,非理性因素压倒制度性因素;二是在业务方面,似乎没有规范的制度。

    严防忽悠,也给“海龟”戴“戒指”

    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2年间,沈镇林采用与出版社签订虚假组稿合同的手段,以向组稿人支付版税为由,将54万余元稿费和5万元公款私吞。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外表文质彬彬的沈镇林当被法官问及学历时,沈镇林特意强调自己“在国内是高中”。对于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沈镇林将所有罪责推到当年引荐他的出版社社长秦女士身上,他多次辩解说“钱都是秦老师给我的,我只听秦老师安排。”甚至购买私人用品到单位报销,沈镇林都说是“秦老师允许的”。沈镇林的这些话,让秦女士不禁心寒,也终于让秦女士看到了沈镇林这个骗子的“不仁义”。在庭审过程中,秦女士出具证言否认自己知道沈镇林的这些行为。

    经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两次审理,法院认为,沈镇林身为国有企业中负有经营、管理职责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本单位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2006年11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终审判处沈镇林有期徒刑13年。同时,判令在案扣押人民币36万余元发还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责令被告人沈镇林退赔人民币22万余元,发还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

    一名由只有高中文化的清洁工冒充的假洋博士,何以能忽悠出版社社长和众同事?当前,查个身份、查个文凭并不是什么难事,“组稿”的书籍到底是原创本还是盗版本,网上查查、电话问问也很容易知道真相,北京希望电子出版社却偏偏不屑于此。因为沈镇林是耶鲁大学计算机博士,更因为他是社长亲自推荐的,众人眩目于名校之光芒、屈从于领导之权威,凡事不想较真或不敢较真,各种手续能免的都免了,心甘情愿地被人忽悠着。对于一年半时间里“组稿”出版了98种计算机类书籍,众人也只有羡慕的份,红眼的份。

    如果出版社在引进人才时,有合乎规范的制度,那么必然会对沈镇林的身份、经历、学历等有一套要求。如果按制度办事,从外交部到教育部就有一套认证外国学历的程序,尤其是像耶鲁大学这样名牌学校的认证,更是有很多渠道,沈镇林的败露最初就是因为同事在耶鲁网站的毕业生名单中没找到他的名字,但为什么出版社开始就没有想到这一点呢?无非是因为领导对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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