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报纸上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
地、公正地、客观地及时反映老百姓的呼声,以媒体的力量维护读者们的正当权益。我相信,一家报社的记者如果能及时关注百姓疾苦,勇于反映百姓心声,敢于揭露生活中的弊端和阴暗面,那么,这家报纸一定会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喜爱。
如果把记者手中的笔当作一杆枪,那么,我的每一个文字便是一粒粒子弹,作为一名特殊的持枪者,只要见到生活中的真善美,我会为之朝天鸣枪叫好;对社会中的假丑恶,无论条件多么恶劣,处境多么危险,我也会毫不犹豫地勇往直前,冲锋陷阵,将正义的子弹,射向他们罪恶的心脏。
与顾伟遭受黑枪威胁一样,银河村治安员打人案情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但我们相信,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在社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新年伊始,借着虎年的春风,我向关心我的各位领导,向支持我的各界同仁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天河区公安分局将银河村9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悉数抓获归案了。随后,广东省有关部门出台了《广东省保安管理条例》。
1998年4月7日,就有关治安员打人赔偿一事,银河村治保会与黎世东在医院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经双方协商由银河村一次性赔偿黎世冬9万元医疗费用,(其中已付1万元),另8万元于签字后3天内一次支付,今后双方互不追究任何责任及医疗费用。5天后,也就是1998年4月13日,银河村治保会终于将8万元赔偿金送到了病床上的黎世东手上。
我跟踪了大半年时间的广州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一案,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跟踪报道,在羊城新闻界的影响是巨大的,在广州社会各界的影响更是空前的。我这位平日名不见经传的小记者,不但以敢为老百姓执言仗义而受到各界读者的好评,以写别人不敢写的新闻而备受新闻界同行们的刮目相看,更受到了《南方都市报》同行们的赞叹。同时也得到了《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领导的好评。1997年底,时任《南方日报》社长的李孟煜在报社年终的表彰大会上曾当众表扬了我,令我备受鼓舞。
1998年4月,《羊城晚报》旗下《新快报》创刊。由于在此之前我采写的大量批评报道。虽然在广大读者群中激起了很大反响,但我的行为却引起有关部门对我的责难,报社个别领导也对我颇有微词,实行打击和排挤。恰逢此时,《新快报》为了更好地与其他报纸竞争,正式向社会进行招兵买马,同事曾华锋和刘虹等人都先后加入了《羊城晚报》报业集团。身心疲惫的我此时也不由想换一个新的环境。在当时的《新快报》主编许挺裴等人的盛情邀请下,满腹委屈的我向《南方都市报》委婉表达了辞职的意思。获知我的意向后,几位同事竟表示愿与我一同前往《新快报》,共同进退。时为《南方日报》社委成员、负责分管《南方都市报》的李民英等领导再三挽留,找我单独谈话。虽然由于工作方面所遭受的一些不顺利让我有了壮志未酬的感慨,但当我面对报社领导们一番推心置腹的挽留之辞时,又不由深受感动了,同时更是念及《南方都市报》千千万万羊城读者们对我一如既往的支持、鼓励和信任,经过内心艰难的取舍,我终于决定继续留在《南方都市报》。至今,我都在问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是对还是错呢?如果在这个时候我离开了这家我提着脑袋奋斗了三年之久的《南方都市报》的话,还会有以后的事情发生吗?但不管怎样,我是热爱《南方都市报》的,毕竟我和那一批创业的年轻同事们一起,为之洒下了自己辛勤的汗水,而且还几次为之差点儿将自己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付出。我们与《南方都市报》一同成长,而我的人品和业绩在同事们眼中有目共睹。在《南方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