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报纸上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
市报》做记者期间,我曾多次向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以及那些因得不到工钱或遭受过各种不幸的外来工,伸出援手慷慨解囊,还曾多次拒绝过当事人的各类红包。
有关这些情况,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办的《南方报人》,1998年4月28日第3版的“记者新风赞”栏目中,发表了曾与我一起在广州王圣堂历险的同事邓世祥采写的一篇名为《石野:三次拒收大红包》的文章,全文如下——
本刊讯经《南方都市报》政法记者石野披露并得到解决的“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新闻背后有新闻,记者石野三次拒收受害人黎世东酬谢的红包。
今年去年12月,石野曾连续披露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过程。银河村治安员于4月7日一次性赔偿黎世东等人医疗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共计9万元整,其中黎世东获有关损失赔偿8万元,谢景林、李兴旺各获赔偿5000元,另外,涉嫌行凶打人的其中7名治安员被天河警方抓获归案。
4月21日,石野及时将处理结果采写见报。见报当天晚上,黎世东一家人前往报社探望石野。为感谢石野,黎世东在获赔的8万元中,抽出1万元给石野作“辛苦费”,被石野婉言拒绝。他对受害人说,为民仗义执言,是《南方都市报》的办报方针,是党报记者的责任。
据受害人黎世东介绍,他们全家都视石野为恩人,自从结识石野后,他们天天看《南方都市报》。黎先生坦承,他在医院养伤期间,曾两次委托其弟将装有5000元的信封递给石野,均遭石野退回。
石野说,作为一名记者,就应浩然正气,自己取得的成绩都与《南方都市报》的栽培与教育分不开的。
石野是海军南海舰队复员军人。在《南方都市报》当记者一年多来,外出采访总是骑着一辆破旧单车,吃苦耐劳,仗义执言,采写了大批可读性较强的社会新闻。
当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之事终于有了结果——那几名行凶打人的治安员均依法受到法办后,1998年4月底的一天,伤愈后的黎世东在家人的陪同下,特意将一面红绒烫金字、上写有“仗义执言”的锦旗送至《南方都市报》社。我至今记得很清楚:当时因为我向报社提出了有关辞职之事,为了竭力挽留我,那天上午,李民英正在苦口婆心地劝我留下;当获知黎世东此时正是特意为我送来大红锦旗时,李兴奋得满面生辉:“我说石野呀,你看看,读者都给予了你这么高的评介,你怎么还要走呢?要知道,这一切都离不开《南方都市报》呀?!”
我心里默然了。
“仗义执言”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让我在一瞬间湿了眼睛。是呵,虽然我曾受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公平的待遇,但那些热爱我的读者们是如此的关爱我,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