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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老板指着我尖叫:“你是记者”!
定不发稿子了。到后来,还是在颇有正义感的责任编辑崔向红再三坚持下,7月14日的《南方都市报》才在头版的右下角发了一篇题为《本报记者石野状告金雁小学开庭》的不足100字的简讯。

    港澳媒体大力声援我令我感激的是,尽管当时我所供职的《南方都市报》个别领导对此冷漠,但时任南方日报总编辑、现为南方日报社长的范以锦同志对我的此宗官司表示了极大的关注,他不但打电话安慰我,还特意两次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里,认真地了解有关情况,并为我打气。他还指出,这不仅是你个人的官司,也是我们整个南方日报社的官司。相对南方都市报的冷漠,上层领导能以这样的姿态对待我,我受伤的心自然得到了一定的慰藉。这场闹得沸沸扬扬、令广东新闻界密切关注的新闻官司,我后来多次打听有关判决结果,但一直无果。直到第二年7月份我离开《南方都市报》,接着又离开广州时,我还是没得到有关此案的消息。后来,我从南方来到了遥远的北方,一晃已有5年多了,对于那宗陈旧的官司,不论结果输赢如何,似乎对我已没有太大意义了。也有精明人士为我分析,如果这场官司我赢了,那是我个人的事情;如果我输了,那也大半是位列第一第二被告的《南方日报》和《南方都市报》的责任。天下能有如此好事吗?如此的“好事”对于我所受的种种不平与坎坷而言,又有多少补偿的价值与意义呢?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在长达五六的时间里,那位曾与我生死与共的同事邓世祥因为我揭开了他“包二奶”的丑闻后,把他当年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的有关新闻、他也曾成为金雁小学被告的事实,竟敢黑白颠倒过来,公然以此对我屡屡进行攻击和诬蔑。此是后话。

    我与金雁小学的官司受到数十家广州地区和港澳地区的媒体大力声援与支持:广东商业电视台、广东省电视台《珠江档案》(后更名为“社会纵横”)、广州电视台、《信息时报》、《广州法制报》、《法律与生活》、《中国改革报》以及港澳地区的《东方日报》、《明报》和《澳门日报》等全国各地共计数十家新闻媒体都对我表示了旗帜鲜明的声援。

    其中的香港《东方日报》,于7月14日报道了有关官司的庭审过程时,还特意配发了一张我在庭上身穿短袖黑白条纹t恤的照片,就是这张发表在该报的彩色照片,使我在一周后欲隐名深入东莞美而进纺织厂暗访一宗新闻事件时,突然被那位香港老板当场指认出来。

    这就是我现在要讲的湖南打工仔刘晃棋,因连续加班,被累得吐血死亡的恶性事件……

    7月20日上午,我正在办公室里写稿,副刊部同事宁佐勤带着一位神情悲伤的陌生青年急匆匆地来跑过来找我说:“这是我的一位老乡,叫刘景棋,7月3日,他的弟弟刘晃棋在东莞的一家香港人办的纺织厂里因工作时间长,给活活的累死了……但老板只愿陪一万元了事……老兄,这是一条重大的新闻线索,我看在南方都市报非你莫属,一般的人可能真搞掂不了……希望你尽快出马。”

    小宁称,近几天由于我一直在忙着与金雁小学打官司,他便没有过来打扰我。前天,他曾和摄影记者南岛赶到东莞对此事进行调查,谁知却遭受到港方老板和有关人员的大力阻挠,还差点抢走了相机。老板根本不承认刘晃棋的死与工厂有关,最后态度极为横蛮地将他们两人拒之门外。

    小宁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一条年轻的生命就因为厂方的无止休加工,最后活活累死在机器旁边!而面对一条消逝的年轻生命,那香港老板居然如此的冷漠!小林决定多约上几家媒体记者再赴东莞,一定要为屈死他乡的刘晃棋讨个公道,以告慰他的在天之灵。跟在小林身后的那位神情憔悴、满面哀容的青年就是刘晃棋的哥哥。

    我听完刘景棋的哭诉,不由义愤填膺,马上将有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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