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携手迪士尼
的并不是一部动画片,他还暗指其他合作项目。
现在杰弗里已经把史蒂夫拖到了谈判的“主战场”,他们开始商谈动画作品的预算资金以及所获赢利如何分成。皮克斯公司可以得到纯利润的12.5%,杰弗里说。当然,史蒂夫和埃德·卡特穆尔不一定知道赢利分成的合理比例,这是好莱坞电影界内部掌握的东西,是在任何书本上都找不到的。只有公司的顶层管理人员和他们的律师才熟悉这方面的情况,他们知道12.5%是不是一个很恰当的分成比例。
史蒂夫一定也紧张得屏住呼吸了。对史蒂夫来说,迪士尼公司对他们动画作品的投资金额是最关键的,其关键的程度甚至决定了皮克斯公司的“生死存亡”。史蒂夫、埃德和约翰反反复复地把这个比例研究了好几遍,但却不容易得出结论。
更糟糕的是,对于皮克斯公司的这群动画制作初学者来说,一些电影制作方面的问题他们还完全不懂。比如,在音乐创作、改编为管弦乐和音乐录制上要投人多少资金?对于邀请著名演员录制他们的声音,需要给付他们多少报酬?履约保证金又需要多少?
有一种说法是,杰弗里迫使史蒂夫先提出迪士尼公司的投资金额,但杰弗里后来又说迪士尼公司仍然不能接受这个投资数额。于是,杰弗里又劝诱史蒂夫接受了一个更小的数额。而史蒂夫提出的投资数额远远低于迪士尼公司动画摄制组以前的动画制作成本。
这种说法虽然听起来还算可信,但据帕姆·克尔温说,事情的经过不是这样的。迪士尼公司知道皮克斯公司的那帮家伙是不知道对动画长片要投资多少的,她说:“我们通过反复衡量,计算出了和迪士尼公司合作的成本,这是基于双方共同的利益而达成的一项预算金额,这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对史蒂夫来说,与迪士尼公司合作最重要的就是迪士尼公司将会承担动画作品制作的所有开支。如果皮克斯公司的动画制作在预算资金之内,那么史蒂夫就不会“自掏腰包”了。如果动画制作成本超过了预算金额,那么史蒂夫就得马上从自己的账户上支付至少300万美元。也就是说,在动画电影的制作过程中,史蒂夫必须随时准备支付自己的300万美元,因此,他也得一直关注着动画电影的制作成本,不能有半点马虎。
但说这些都为时过早了。在与卡曾伯格会见后,史蒂夫与电影动画制作史上最出色的公司签订了3部动画电影的制作协议,这份协议拯救了他和他的公司,这份协议也使史蒂夫实现了做梦都想不到的成功。
现在史蒂夫就等着迪士尼公司的相关人员制订出详细的合作协议,然后打电话给他,和他商讨具体的合作事宣了。
其实,两公司在各自部门主管层探讨合作意向的时侯,就已经在其他的合作领域忙开了,而这些合作领域也已硕果累累。
早在阿尔韦伤感地离开之前,他和迪士尼公司的列姆·戴维斯就已经提出由两家公司共同研究开发一个项目软件,这个软件也最终被开发了出来,称为电脑动画制作系统软件(Computer Animation Production System,简称CAPS)。
据参与电脑动画制作系统软件研发的一位软件工程师迪伦·科勒介绍说,电脑动画制作系统软件的开发项目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的。动画制作人员是不能告诉其他任何人他们的动画是用电脑制作的,而不是用手工制作的。“他们害怕一旦这件事情被传出去,迪士尼公司的形象就会被玷污。每个参与这个项目开发的人员都必须签订—份不准泄露该秘密的协议书,”科勒说,“我甚至对我的家人都没有讲电脑动画制作系统软件的开发项目。我们经过艰苦努力,最终完成了《救难小英雄:澳洲历险记》(Rescuers Down Under)的制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