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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有成,日渐上进,不消别人说,就是孙平玉夫妇,所谓手板手背都是自己手上的肉,何尝不望儿子个个成器?因是心内更为难过。决定无论如何还是送孙富民到校,他学也罢,混也罢,让他去混,也免得日后有怨言。

    和孙富民不同,孙富华脾气和孙天俦差不多,极为好动。小时经常受伤,面上、手上尽是伤痕。某年全家出工,他在家煮早饭,上楼去拣洋芋,洋芋堆得很满,他脚踩上去,洋芋就滚,因无抓拿,就栽下三丈高的楼来,砸在堂屋中的碗上,唯把脸划破。众人言:算命大了!还算人小,栽下来不咋个,要是大人,下来就完了。孙平玉背了他到左角塘,请一赤脚医生缝。因是脸上的伤口,医生说:“不要打麻药针。打得不好,对脑筋有影响。”孙平玉同意,撇开了脸不敢看。孙富华毫无畏怯。医生穿针引线时,直朝牙缝里吸气:“这小娃儿好劲量,好像肉不是长在身上的。”后一年,孙富华去割草途中捏了镰刀跑,一跤跌下去,手掌正按在刀刃上,把右手掌心的肉全割了下来。王元富是赤脚医生,说:“手掌上神经多,一半多的肉被割下来,这只手多半要残废。”因忙将已被割下的手掌缝了。大家叫富华别开眼,但富华只管看。后来这些伤虽都好了,但留下了永难消除的痕迹。

    孙富华早就盼望读书了。但他一去读书,就没人扯猪草,大家一直哄着他扯猪草。到六岁,他就慌着要书包了。孙平玉说:“你用右手伸过头顶摸你的左耳,摸得到就送你去读。”他伸手摸,摸不到。后不断摸,有一天摸到了,便来摸与孙平玉看,说:“我可以去读书了。”但孙平玉还是不送他去读。他压抑不住读书的欲望,便自发地学供桌上“天地君亲师位”几个大字。今天向孙平玉汇报:“我会写那个‘天’字了。”明天又汇报:“我会写那个‘地’字了。”到后来他汇报:“我会写我的名字了。”又汇报:“我会算一加一等于二了。”孙平玉、陈福英大喜:“富华去读书,肯定行。”孙平玉先前见孙天俦是个急性子,办事毛躁,常出岔事,总觉不好,骂:“我看你冲天不望路的冲!你要冲出祸来的!”后来孙天俦读书很行。孙富民则是个慢性子,循规蹈矩,一点岔事不出。孙平玉原以为好,当孙天俦做了错事时,就叫孙天俦看孙富民平时怎么做的。而后见孙富民学不走,却无办法,才说:“还是急性子的好。犯错误快,一旦发觉,改正错误也快。最怕这种皮性子人,平时少犯错误,但一犯了,要他改就难了,说不说耳皮翻卷,不会改。真拿这种人无法。”孙富华又是个急性子,闯了不少祸。孙平玉生平最怕事,又觉急性子不好,爱惹事,皮性子虽别方面不如急性子,但不惹事就是好事,因此天天骂孙富华。

    如今且说天俦在校,时常到秦光朝处借书看。秦光朝虽比任老师观念要新些,但也新不到哪里去。开学之初秦光朝布置作文《一件小事》,天俦却作了一篇《我要像太阳》,写他和父亲大红山顶看日出的情景,文尾云:“我要像太阳,在天地间不借任何力量,仅凭自身信念和自发伟力,挑战命运,永远升腾;我要像太阳活得最鲜艳、最壮烈、最赤忱,飒爽豪迈,慷慨悲壮;我要像太阳,曙色千里,光芒万道,大公无私,彻照人类。我要像云海,洁白无瑕,纤尘不染,做道德之典范,宇宙之完人。”

    秦光朝见其擅改作文题,虽然作文不错,还是不悦,想:怪不得到处惹事!原来如此。也不把天俦的作文当好作文。课后,秦光朝问:“你怎么擅改作文题?”孙天俦说:“写小事无意思,我想写大事。”秦光朝不悦,又说:“你那作文不通:应该是‘我要像太阳一样’,而不是‘我要像太阳’!”孙天俦说:“既像太阳了,就是‘一样’了!为何多此一举呢?”秦光朝更不悦,抽身就离去。

    孙天俦愈觉无论人生还是作文,都要为所欲为,抒所欲抒,才叫人生,才是作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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