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校的最后时间开始谈情说爱。没什么政治的事儿可作了,对一个二十七八的,其貌不扬的,毫无女性魅力的大姑娘来说,赶紧抓住一个可以做得丈夫的男人,就“悠悠万事,唯此为大”了。
每晚有比我们低一届的一个部队学生陪着她,与比我们高一届的一个留校生在校园里兜圈子。据说那部队女学生是“红娘”。逢熟人“红娘”便“此地无银三百两”地解释“我们谈工作”。
我在校园里碰见过他们几次。C总是将脸扭向别处,装未见我。
我知这不是害羞。害羞的本能使女性可爱。在这一点上C挺不幸的。她避我另有缘故。她曾向我们专业一个比她小两岁的同学求爱。而对方又爱着新闻系一位女同学。她明知却又“锲而不舍”。结果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按理说作罢算了。她不。她以创作专业支部副书记名义,到哲学系去“调查”人家的“不正常关系”。从法律的角度讲,这属于“刺探”别人的隐私,非法活动。假专业党支部名义而行之,更是做得太过分了。她还不作罢。还要在专业的各种会上大讲特讲“上大学时期谈情说爱,对不起送我们上大学的人民”一类话……那位新闻系的女同学有次当众大骂了她一通,于是她的所作所为彻底败露。女人天生是女人的对手。那一次她真是大现其眼。有这个前因,她碰到我自然要将脸扭向别处。这绝不是害羞。套用句京剧道白,是——“叫奴的脸儿往哪搁?”不过我倒因此同情她则个了。那也算正经地该恋爱么?跟着个女“陪同”,像跟着个寸步不离的女保镖似的。碰上熟人还要来一句:“我们谈工作。”仿佛三个中央委员在一起似的,真真大杀风景!也太没诗意。没半点诗意,那爱还值得一谈么?天可怜见的!
有人也邀我谈心,是专业的一个部队学员。我对他一向极好。除了小莫,视他为第二知己。他年龄比我小三岁,我拿他当弟弟对待。
我们从宿舍楼走至校门口,在毛主席塑像背后站住了。他忽然说:“大梁,有件事我对你挺内疚。”
“你?……什么事?……”我诧然。
他说:“你肯定已知道,装不知道。”
我说:“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他说:“V给你打电话,我在场。我还接过电话与你开了几句玩笑,你怎么能没听出?……”原来如此!我始终想不起那个“第三者”,竟是我这位“第二知己”!我又怎么能想到是他?几次电话里那声音使我想到了是他,我都将他从苦苦的追忆中排除了。我连问都不曾问过他。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作证?”我觉得他变得那样陌生。
毛主席塑像的阴影里,他脸上浮现出一种令我感到吃惊的纯粹概念化的笑。
他说:“你了解的,我这个人,不愿与任何人发生矛盾。我的处世原则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不愿卷到什么矛盾之中。所以……所以我要向你当面解释一下……”
我呆呆地看了他片刻,猛转身撇下他走了。直到毕业离校,我再没跟他说过一句话。
他给我留下的最后印象不是可恨,而是实实在在的可怕……
毕业证书领了。火车票也订了。再过三天,我就要离开上海了。却总觉得有什么萦绕着我的心。仿佛我人离开了,心也会留下一半似的。我竟弄不明白自己何以会产生这样的失落魄魂般的情愫。不明白究竟是什么萦绕着我的心。第二天,有人喊我接电话。
我抓起话筒问:“谁?”暗想没什么人会给我打电话的。
“我……”一个姑娘的声音,低低的,语调柔婉。
那一时刻我觉得自己定住了。不能动,也不能发音。我听出她是谁了。
我明白究竟是什么萦绕着我的心了。
我明白我那种失魂落魄般的情愫究竟因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