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我不是三毛迷
纪时迁去美国筑铁路的唐山猪仔?”到了汉斯无可奈何,又说了句“好啦!”时,她会加了一句,说:“你这个变种德国人”吗?第三篇是《玛黛拉游记》。读这篇游记,我得到一个启示:对于一个没有去过甲地的人,不管作者用多么美丽的文字去描写它,都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读者看了之后,绝对不会留下太深刻的印象。就是在新闻记者的过程中,趣味也并不浓厚。所以当三毛说:“我们旅馆是一长条豪华的水泥大厦,据说有七百五十个房间,是丰夏最新的建筑之一,附近还有许许多多古香古色老式的旅馆,新新旧旧的依山而建,大部分隐在浓浓的绿荫里,配合着四周的景色,看上去真是一种心灵的享受。”我瞥了一眼,就跳过去了。但是到了她在记述向瓷器店的老人买天使的雕塑,老人因为要维护“传统”,宁可不卖给她时,我的兴趣便油然而生了。另外写到“殡仪馆酒店”去喝酒,到小饭店去吃五串大扫把一般的烤肉等那些事,也十分有趣。总之,这绝对是一篇能够吸引读者一口气读下去的游记。
说到完整,第四篇可以说是最“完整”的作品了。我真怀疑这里面所写的事,完全是真实的。但是她却又把整个事件的开始和结束,写得那么逼真,使人不敢怀疑它的真实性。如果你从来没有读过三毛的书,那么,谁了这篇作品之后,你一定会喜欢三毛的。你喜欢她,因为她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你喜欢她,因为她对任何人,都充满了爱心。读过了这篇作品之后,闭起眼睛,你还是看得见那个身穿水红色衬衫的流浪汉挥手向三毛追讨只能买一杯汽水、一个牛肉饼、一双袜子或者一支口红的两百块钱的情形。三毛怕上他的当,不敢给他这一点钱,但是又担心他的遭遇是真的,要没有帮助一个急需要帮助的人,会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于是三毛在再三拒绝了流浪汉两百块钱的要求之后,又在临离开时匆匆地塞了五百块钱给他。到了事实证明流浪汉的确是为了要那一点钱买一张船票过海时,三毛内心受了很大的激荡。
她说:
“当我再度看见那件水红色的衬衫时,惊骇得手里的面包都要掉到水里去了,上天宽恕我,这个人竟是真的只要一张船票,我的脸,因为羞愧的缘故,竟热得发烫起来。”三毛,就是这样一个人!
第五篇的题目是。这篇和曹雪芹的完全不相同。曹雪芹的,写的是人,三毛的写的却是名副其实的石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三毛到港口去看船,无意间发觉一家小店竟然在卖画好的鹅卵石,样子美丽非凡。三毛看了很喜欢,就一连去买了好几颗。后来她索性去捡石头回家来自己画。有一次她到海边捡石头,差一点被海浪吞噬去。三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全心全意的;画画石头也是如此。她说:“我不知不觉的一日复一日的沉浸在画石的热情里,除了不得已的家事和出门,所有的时候都交给了石头,不吃不睡不说话,这无比的快乐,只有痴心专情的人才能了解。……”
三毛画了很多,也丢掉很多,最后剩下十一块她自己最喜欢的石头,连拿出来给人家看都不舍得。但是人算不如天算,后来这十一块石头都失去了。根据三毛自己所说,这十一块石头里面,包括“一个流泪的瘦小五,一个环着荆棘的爱神,一整座绕着小河的杏花村,还有那个一直在叫救命的微笑小女孩”。看起来,这些石头的确是很可爱的。正因为如此,所以当三毛发觉连其中的一块,都不再属于她的时候,她激动得“一直冲,一直冲,直到了海边,冲进礁石缝里,扑在一块大黑石头上惊天动地的哭了起来,哭了很久很久,没了气力,这才转过身,对着大海坐了下来。”
一般人,会有三毛这样的举动吗?
第六篇是《相逢何必曾相识》。就因为三毛认为相逢不必曾相识,所以有一天她和荷西到十字港的地摊买非洲彩石项练,竟和摊主成为莫逆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