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我不是三毛迷
摊主叫莫里,是个日本人,年纪很轻。三毛认识了他以后,时常送东西去给他吃。不久,三毛搬了家,又生了一场大病,到了病好再想起莫里时,他已经失去踪影了。原来就在三毛生病那段时间,一连串不幸的事情降临到莫里身上。他的钱和货物都被偷了,连饭也没有得吃,最后睡在小船上,违警,被抓进监牢,又生了肝病,倒在街上给人送去医院。三毛知道这些事之后,心如刀割,觉得很对不起她的朋友。等到三毛再找到莫里,他还是在摆地摊,只是生意小了。莫里见到三毛时,居然不提旧事,只是态度冷淡起来。三毛内疚之余,便暗地里托一个女友马利亚替她把莫里在卖的东西全部买下来。我印象中的三毛,似乎经常做这种古侠士慷慨悲歌的事。
第七篇(也就是最后一篇)是《永远的马利亚》。圣母马利亚,是多么贞洁,使人肃然起敬的形象;但是三毛所要写的马利亚,却是个懒惰、贪心、好说主人闲话的女佣。她常向三毛要东西。三毛家里的小摆设、盆景、衣服、鞋子、杂导、吃了半盒的糖,她都会开口要。三毛不在家,她偷用她的化妆品,偷穿她的衣服,又到处搬弄是非,说荷西带女人回家。她家里有钱,用的车,是英国摩里斯进口的轿车,却装穷。后来三毛把她辞退了,她却向屋主争取到多一年的薪水。同时她的社会福利开始给她为期两年的失业金,金额是原薪水的百分之七十五。就在“失业”期间,马利亚又去做事。三毛撞见她时,她竟厚颜无耻地说:“看护一个有钱的外国老太太,薪水比以前好,又没有人管我,这里政府查不到,失业金照领呢!”难怪三毛有一次看见圣母像时,她觉得“圣母的脸上仿佛涌出一阵悲痛”。同样叫做马利亚,二者却有多么大的不同!
司马中原说三毛是一朵仰望的云,彭歌说三毛是沙漠的奇葩,痖弦说三毛是穿裙子的尤里西斯,晓风说三毛是一滴落实的雨滴,隐地说三毛是一出难得看到的好戏,都对。不过我还是更喜欢薇薇夫人那句话。她说:“三毛是真正生活过的人。”根据我从三毛的书中得出的印象,我同意三毛是一个真正生活过的人。生活过的人很多,但是“真正”生活过的人,恐怕就少之又少了。要成为一个真正生活过的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个人,是必须具备许多条件的。首先,她必须热爱生活。换句话说,她必须对生活里的任何东西都感到兴趣。第二,她必须认识生活。她没有必要绝对排斥物质生活,但是她却必须知道:世界上除了物质生活之外,还有精神生活。因而读书是快乐的事,写作是快乐的事,画石头是快乐的事,旅行是快乐的事,送一张船票给一个流浪汉是一件快乐的事。在《相逢何必曾相识》里,三毛说:“五光十色的市集虽然挑不出什么过分特别的东西,可是只要在里面无拘无束的逛来逛去,对我们这种没有大欲望的人来说,已是十二分愉快的事了。”真正生活过的人,必须知道这是一件“十二分愉快的事。”真正生活过的人,也必须有一颗爱心。有了爱心,才能够施予。有了施予,必能获得心灵上的报酬。这种报酬,能充实生活的内容,使生活显得更丰富,更可爱。三毛是绝对知道怎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生活的。她知道“做一个披头,并不是人生的最终目的”。三毛是非常非常聪明的。
我不是三毛迷,真的;但是当三毛的下一本书出版的时候,我一定会去找来读。
原载于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新加坡《南洋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