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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匹马
    陈姐姐,“皇冠”里两个陈姐姐,一个你,一个我——那些亲如家人的皇冠工作人员这么叫我们的。

    始终不肯称你的笔名,只因在许多年前我的弟弟一直这么叫你,我也就跟着一样说。一直到现在,偶尔一次叫了你琼瑶,而且只是在平先生面前,自己就红了脸。

    很多年过去了,有人问起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总说是两家人早就认识的。这事说来话长,关系到我最爱的小弟弟大学时代的一段往事,是平先生和你出面解开了一个结——替我的弟弟。

    为着这件事情,我一直在心里默默的感激着你们,这也是我常常说起的一句话——琼瑶为了我的家人,出过大力,我不会忘记她。

    你知道,你刚出书的时候,我休学在家,那个《烟雨蒙蒙》正在报上连载。你知道当年的我,是怎么在等每天的你?每天清晨六点半,坐在小院的台阶上,等着那份报纸投入信箱,不吞下你的那一天几百字,一日就没法开始。那时候,我没有想到过,有一天,我们会有缘做了朋友。当年的小弟,还是一个小学的孩子,天天跟狗在一起玩,他与你,更是遥远了。

    真的跟你有第一次接触时,我已结婚了,出了自己的书,也做了陈姐姐。你寄来了一本《秋歌》,书上写了一句话鼓励我,下面是你的签名。

    小弟的事情,我的母亲好似去看过你,而我们,没有在台湾见过面。

    这一生,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多,你将自己关得严,被平先生爱护得周密。我,不常在台湾,很少写作,一旦回来,我们通通电话,不多,怕打扰了你。

    第一次见到你,已是该应见面之后很久了。回国度假,我跟父母住在一起,客厅挤,万一你来了,我会紧张,觉得没有在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接待你,客厅环境不能使我在台北接待朋友。

    于是我去了你家。

    那是第一次见面,我记得,我一直在你家里不停的喝茶,一杯又一杯,却说不出什么话来。身上一件灰蓝的长衣,很旧了,因为沙漠的阳光烈,新衣洗晒了几次就褪了色。

    可是那是我最好的一件衣服了,其实那件是我结婚时的新娘衣。我穿去见你,在你自信的言笑和满是大书架的房间里,我只觉得自己又旧又软,正如同那件衣服。

    那次,你对我说了什么,我全不知道,只记得临走的时候,你问我什么时候离开台湾。

    我被你吓的,是你的一切,你的笑语,你的大书架,你看我的眼神,你关心的问话,你亲切的替我一次又一次加满茶杯……

    陈姐姐,我们那一次见面,双方很遥远,因为我认识的你,仍是书上的,而我,又变成了十几岁时那个清晨台阶上托着下巴苦等你来的少女,不知对你怎么反应。距离,是小时候就造成的,一旦要改变,不能适应。而且完全弱到手足无措。

    你,初见面的你,就有这种兵气。是我硬冤枉给你的,只为了自己心态上的不能平衡。

    好几年过去了,在那个天涯地角的荒岛上,一张蓝色的急电,交在我的手里,上面是平先生和你的名字——Echo,我们也痛,为你流泪,回来吧,台湾等你,我们爱你。是的,回来了,机场见了人,闪光灯不停的闪,我喊着:“好啦!好啦!不拍了,求求你们,求求你们……”然后,用夹克盖住了脸,大哭起来。

    来接的人,紧紧抱住我,没有一句话说。只见文亚的泪,断了线的在一旁狂落。

    你的电话来,我不肯接,你要来看我,又怕父母的家不能深谈——不能给你彻夜的坐。

    很多日子,很多年,就是回忆起来的那段心情。很长很长的度日如年啊,无语问苍天的那千万个过不下去的年,怎么会还没有到丧夫的百日?

    你说:“Echo,这不是礼不礼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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