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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金庸武侠小说之“新”(1)
康熙一朝不是实行得毫不含糊吗?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当然应该破除“汉族本位”的观念,然而,有清一代,实行的不分明是“满族本位”吗?也许不应该责备金庸,金庸本就是在“戏说历史”,哄读者开开心而已。该责备的,是拿这种戏说当真的学者。不过,金庸对历史的“戏说”,却又并不是随意地乱说。在殖民地一隅的香港,金庸对异族统治者的歌颂,或许正是摸准了“做稳了奴隶”的读者所具有的某种心理、情绪吧?里,康熙对韦小宝说过这样一番话:“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比不上什么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哪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国又不敢来犯疆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恢复朱明,难道百姓在姓朱的皇帝统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这番话屡被“金学家”们引用,严家炎先生在这篇《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里也引用了它。康熙这番话当然说得入情入理,用现代的眼光来看,当初的“反清复明”,也是封建意识作怪。然而,如果考虑到康熙这番话是金庸首先写给20世纪70年代的香港读者看的,事情就变得颇堪玩味了。康熙可以对韦小宝说这样的话,而70年代的港督,难道不也可以对港人(例如金庸)说这样的话吗?——挑明这一层,仍然丝毫无意于责备金庸,更不是要给金庸戴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金庸这样写自有他的理由。这理由就在于首先要投合广大香港读者的口味。这里谈不上什么历史观,更与所谓的“现代精神”不沾边。

    在的后记里,金庸声称“企图通过杨过这个角色,描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金庸的这种自我标榜,也成为对“金学家”们的命题作文。不少人热衷于分析和研究金庸小说主人公的“叛逆精神”。严家炎先生在《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中,也将这一点作为金庸小说“现代精神”之一种:“金庸小说虽也写古代,思想倾向却与旧式武侠小说大不相同,根本告别了‘威福、子女、玉帛’的封建性价值观念,渗透着个性解放与人格独立的精神。金庸写了许多至情至性的人物,他们率性而为,行侠仗义……他们我行我素……反抗几千年来形成的不合理的礼法习俗,具有浓重的个性主义色彩。杨过便是其中突出的一位。”紧接着,严家炎对杨过的“叛逆精神”有这样的描述:

    在世俗人物眼里,师徒名分不可逾越,杨过和小龙女却无视周围社会的压力,偏要抛开这名分不管,由师徒变成夫妻。面对武林群雄的纷纷指责,杨过斩钉截铁地回答:“你们斩我一千刀,我还是要她做妻子。”即使知道小龙女被人奸污后,杨过仍不以为意,坚决要和小龙女结合,可见封建贞节观念在他心目中根本没有地位。杨过是礼教习俗的自觉的叛逆者。

    归纳起来,杨过的“叛逆精神”也就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不顾“礼法习俗”而要与本是“师傅”的小龙女结为夫妇;其二,在小龙女被人奸污而“失身”后,仍不改初衷。

    仍然是方爱武的《“文化工业”与金庸小说》一文,从“文化工业”的角度,对杨过的所谓“叛逆性”做了令人信服的消解。方爱武从三个方面对杨过与小龙女的行为进行了分析。第一,所谓“礼法习俗”,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规范,它植根于人类的社会性生活,也只对过一种社会性生活的人才构成制约。比如,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终日赤身裸体地四处漫游,那是不成的。但倘若他独处深山,那他不穿衣服就毫无妨碍,因为不可赤身裸体这样一种社会性的“礼法习俗”,随着“社会”本身的不存在而消失了。杨过与小龙女,生活于与世隔绝的古墓中,正如方爱武所说,“不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缺乏“礼法习俗”的观念,毫不奇怪,因为“礼法习俗”对他们原本就不存在。金庸写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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