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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金庸武侠小说之“新”(2)
的人,往往也抓住何满子们的这种“破绽”不放,以不看就乱批评为证据,证明何满子们对金庸小说的非议态度本身就是很恶劣的。有位论者甚至宣称《破“新武侠小说”之新》等文章中表达的对金庸小说“不读也能批评”的观点,连同文章的标题和行文方式,都是“‘文革’式招式”。(见徐建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豆腐渣工程》,载《粤海风》2000年第5—6期)严家炎先生也把何满子的这种说法与“20年代末期”创造社的“‘左’得可笑又可怕”的诸人对鲁迅的谩骂相提并论。(见严家炎《以平常心看新武侠》)不读金庸武侠小说是否能对之发表看法,换言之,是否只有把金庸小说至少通读一遍才能说一声“不喜欢”,在关于金庸小说的争论中其实是一个并不算小的问题,也值得辩一辩。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何满子、鄢烈山们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不妥,而以“不读就不能批评”的一般原则来指责何满子、鄢烈山的人,恰恰是自己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实行着“双重标准”。

    对必须先读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样一种一般性的准则和常识,何满子们并没有表示否定,而只是说,这种准则和常识,“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也就是说,在某些特定的场合,即使对具体作品不看或不细看、全看,也可以表示非议和拒绝,例如对某部具体的武侠小说,就可以采取这种态度。武侠小说作为一种类型,其特性十分明显,其“家族相似性”十分突出,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判断,也基本适用于任何一部具体的武侠小说。而—个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采取批判、拒绝态度的人,就完全可以对每一部具体的武侠小说都表示批判和拒绝,不必要看一部才能说一部,这正如拒绝毒品者可以在任何一种毒品面前都背过身去,而不必要一一尝过后才能作决定。何满子们认为不看金庸小说也能对之表示非议,并未构成对只有读过才能批评这样一种一般性规则的否定,也正如肯定金庸武侠小说的人,一般说来也并未打算由此上升到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进行一般性的肯定一样。推崇金庸的人,往往也承认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乏善可陈,也即在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看法上,他们与何满子、鄢烈山们往往并无根本差别。他们只是强调金庸小说相对于一般武侠小说的特殊性,强调金庸武侠小说的“新”,强调“关于武侠小说的泛论是不适用于金庸的”。(见孔庆东《金庸小说的文化品位》)这也就是在认可了一般性观念的同时,又主张对特定的作品,这种一般性观念是不适合的。而这与何满子们在认可先读后批评这种一般性规则的同时,又主张对金庸作品可不遵循这种规则,是一样的道理。实际上,何满子和在这个问题上反对何满子的人,都在强调金庸小说的“特殊”。何满子的逻辑是:金庸武侠小说是特殊的,因此即使不看也可以批评,先读后批评的一般性规则在此并不适用。反对何满子者的逻辑是:金庸小说是特殊的,因此,对武侠小说的一般性评价在此并不适用。将何满子针对金庸小说所说的“看没看过都一样”视作大逆不道者,恰恰是在“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上,实行着“双重标准”,即允许自己主张有突破“一般”的“特殊”,却不允许别人也这样做。主张对金庸小说即使不读也可以表示非议和拒绝的人,其实未必完全不读,而往往只是没有全读或细读而已。试图读一读然后再说话,然而,实在读不下去,便在硬着头皮读了半本一本后,将其余的大略翻一翻,或者干脆弃之如敝屣,这种情况恐怕是很普遍的。然而,读不下去,不是表示非议和拒绝的最好理由吗?

    再回到何满子关于金庸小说特性的概括上来。前面所引的何满子对金庸小说的概括,与一些深研过金庸小说者对金庸小说的概括是基本一致的。何满子是依据对作为—种类型的武侠小说的判断来概括金庸小说的特性的,深研过金庸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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