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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金庸武侠小说之“新”(2)
小说基本上仍在作为—种类型的武侠小说的窠臼里翻滚。正像孙悟空再怎样腾云驾雾、一个跟头翻出十万八千里,也仍在如来佛的手心里一样,金庸小说再怎样添加了些旧武侠小说所没有的调料、彩头和叙事技巧,也仍然无法撑破武侠小说这种“类型”而成为非武侠小说。武侠小说必然具有的通病,一样地在金庸小说里找到了存身之所。

    针对金庸小说的鼓吹者所谓的金庸等人的小说是“新”武侠小说,因而应与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区别对待的观点,何满子写有《破“新武侠小说”之新》(载《中华读书报》1999年12月1日)一文予以反驳。其中说道:

    鼓吹者的核心论调是,金庸等人的武侠小说是“新”武侠小说,因此不能与古代甚至民国年间的武侠小说等同视之。在现代社会活着,当然要沾染点现代社会的“新”,卖弄点时代之“新”,这不假。可是,武侠小说这一文体,它的叙述范围和路数,它所传承的艺术经验,规定了这种小说的性能和腾挪天地。看没看过都一样,无非是写几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侠士,有超凡的武功和神奇的特异功能(令人想起吹嘘得荒唐透顶的气功大师和李洪志之类),炼成人无法想象(他爱怎么胡编就怎么胡编,反正牛皮拣大的吹)的绝技和高精尖武器;侠男侠女们又都是些多情种子,三角四角要死要活;天生有深仇大恨要报,追到天涯海角也要寻衅打斗;这宗派那山头的侠士们也因国恨家仇乃至互不服气都要比试比试;各逞祖传的或新修炼成的绝技和奇器克敌制胜;如此等等。变来化去,情节不论如何翻新,都遁不出这些祖传招数。又因为这些奇谈怪论是现实社会生活中无法想象的,因此只得找点某朝某代的历史故事来依附,缘饰些历史掌故,生发些人生议论以示其渊博和高明。其实对历史也无异于“戏说”,清代武侠小说中就有攀附雍正夺嫡的“血滴子”故事之类的传说,更不说再古老的公案武侠小说之依附历史人物包拯、谋叛的宁王朱宸濠等类的稗史了。即使在情节的敷述中有点人生讽喻甚至是哲理性的点染,就算是很高明的,在奇闻怪事、刀光血影、浓情蜜意的整个武侠故事的框架中,也不过撒上点调料、胡椒面之类,怎么也新不起来。这不决定于作家才能如何。

    一句话,武侠小说的文体及其创作机制决定了它变不出新质,犹之吉卜赛算命、西方新占星学,和老式的《麻衣》、《柳庄》、“五星子平”,花样虽不同,都是宣扬定命论的谬说一样。如果比喻得再通俗易晓一些,也略为刻薄些,则就是,三陪女、发廊女、洗脚女,诚然是新花样,但和旧式的北京八大胡同的“姑娘”,上海会乐里的“先生”一样,其提供特种服务的实质则同。

    何满子先生在这里并没有对金庸的武侠小说进行具体的文本分析,只是就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发表看法,但何满子先生认为,这种看法也必然适合于金庸小说这个个案。即使根本不读金庸小说,也同样可以对作为武侠小说的金庸小说做出这种评价——“看没看过都一样”。在这篇文章的开头,何满子先生还说到,杂文家鄢烈山在表示拒绝金庸、梁羽生、古龙等人的武侠小说时,因声明自己“从来不看这类玩艺”而遭到“畅销书拜物教徒的教授”的“申斥”:“既然没有看过,怎么有资格妄加评论?”何满子认为,这种“申斥”是没有道理的:“没有读过,怎么能凭空批评?这道理似乎很过硬。但也未必置之四海而皆准。”对文学作品,必须阅读过,研究过,然后才能发表看法——这是一种准则,也是一种常识。但何满子认为,在对待金庸小说的场合,这种准则,这种常识,未必合理。对金庸小说,即使不看,也能基本知道是什么货色,也能表示拒绝,做出批判。在对金庸、梁羽生、古龙一类人的“新武侠小说”表示非议时,其实不止何满子一人显示出这种不看而“骂”的态度。而推崇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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