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金庸武侠小说之“新”(2)
版社1989年9月版,第214页)在性描写上,“五四”新文学的确比“鸳蝴”旧文学更大胆,这也构成对传统的贞节观念的有力冲击。而在与“五四”新文学的论战中,“鸳蝴派”作家也曾以“五四”新文学在性描写上的越轨为口实,对新文学施以攻击:“不料那些以提高小说艺术价值的新文化小说家(?),竟会专门提倡性欲主义。专门描写男女间的情事。甚么提倡兽性主义。描写男和男的同性恋爱。简直说一句。描写‘鸡奸’。读者不信。请看杂志第一册内郁某的小说。和郁某的专集《沉沦》一书。——新式圈点的小说。他们不是说小说在文学上占据很高的地位吗。然而到底谁是做黑幕小说的。”(见张舍我《谁做黑幕小说?》,收入芮和师、范伯群等编《鸳鸯蝴蝶派文学资料》,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郁达夫的《沉沦》对性心理的大胆越轨的描写,是其时的大众读者无法接受的。而“鸳蝴派”的有情无性,恰好吻合了其时大众读者“半新不旧”的心理。同理,金庸一再写数女恋一男,金庸把男女之情写得浓烈异常而把男女之性写得无限圣洁,却能博得大众读者的喜爱,说明大众读者的思想情感仍处于“半新不旧”的状态。与其说金庸的两性观还陈腐肮脏,毋宁说广大华人的两性观还是陈腐肮脏的,金庸只是看准了这一点并极力地迎合了这种观念而已。严家炎先生认为,“金庸小说积淀着千百年来以男子为中心,女性为依附的文化心理意识”,这样一种小说竟能风靡华人世界,这样一种“爱情”竟能让许多“金学家”也感动不已,那只能说明金庸小说中那非现代的“文化心理意识”,还在华人世界普遍存在。
被“金学家”们作为金庸小说之“新”的标志而加以论列的东西,有的其实是很陈旧的。而有些,新则新矣,但却已是一种常识性的观念。我发现,“金学家”们在研究金庸小说时,时时被一种“也有意识”所驱使,即强调:“五四”新文学中有的一些东西,金庸小说中“也有”,从而证明金庸小说“也是”新文学之一种。相对于大陆“民国时期”的武侠小说,金庸小说作为新一轮的武侠小说,从手法到观念上,当然会有些新的因素。但这样一些“也有”的东西,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金庸小说作为大众“迷魂汤”的实质。有位论者说:“要说他(金庸)没有什么创新也不公道,至少他生活在一个礼教已经失禁的时代,允许自由恋爱、男女私奔、婚前同居……这样,他就比以往的武侠作家多了一份幸运,可以把这些东西也写进去。我想,如果说金庸的小说是一种新武侠小说,那么,它的‘新’就主要体现在这些地方。”(见马俊华《胡闹里的一片小小花絮》)另一位论者针对严家炎先生的《论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一文评说道:“严家炎先生专门写了一篇论文探讨金庸小说的现代精神……这些分析都是十分正确的,问题是假如金庸小说思想的深刻性只能达到这个程度,为金庸小说的伟大只能做出这样的辩护,那实在令人感到遗憾。金庸小说……无疑是正确的观念,也正是金庸小说欠深刻的地方。它们作为本世纪启蒙主义者早已解决了的问题,金庸的功绩至多不过是在改造旧武侠小说时将它们普及化了。”(见朱国华《关于金庸研究的一点思考》,载《文艺评论》1997年第3期)我觉得,这几位论者对金庸小说之“新”的基本判断,是很准确的。
三、孙悟空的跟头与如来佛的手心
当金庸小说的称颂者极力强调金庸小说“新”的一面时,往往回避了金庸小说仍有“旧”的一面;当金庸小说的称颂者极力列举金庸对武侠小说这种类型的“突破”时,往往对作为一种类型的武侠小说固有的缺陷在金庸小说里的延续视而不见。上面,论证了金庸小说所谓的“新”的表现,所谓的“突破”的方面,要么不值一提,要么压根儿就是“金学家”的误认。下面,则试图说明,金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