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1954—1959 十九到二十四岁)
标以下,到一中师生,大家捐了钱,做子女教育基金;东北同乡自莫德惠以下也捐了钱,其中高惜冰、程烈都各捐一千元,当时都是大数目,总数捐了三万多,由妈妈放在彰化纱厂生利息,后来不足维生,不断提取本金,三四年间就提光了。妈妈在爸爸死后不久,即去一中做职员,在训导处掌管全校操行登记,当时弟弟李放也在一中,功课不行,妈妈常常拜托老师们给予方便;但当别的老师反过来拜托她放宽操行登记时,她却铁面无私,其公私标准,煞是有趣。
爸爸留给我二项有形的遗产:一、两套,一套是残缺不全的铅排胡三省音注本,一套是影印百衲宋本,都在我穷困时卖掉了,前者由同寝室的孙英善买去送给张玉法了;后者由台大历史系买去了。二、一只普通的手表,由于是火葬,手表拿了下来,那时我穷得没钱买表,爸爸戴的,最后留给了我。
1955年我二十岁,暑假后以第一志愿入台大历史系,表面上如愿以偿,但是很快就大失所望。我看不起别人、不喜欢上课,连考试都懒得应付。大一时八门课,有三门不及格,甚至连中文都差点不及格。原来中文是叶庆炳教的,第一次缴作文,他虽在班上公开夸奖李敖的作文全班第一,可是我一直讨厌他,认为他没有学问却装腔作势,后来我拒绝背书,他声言给我不及格。他的老师——中文系的郑骞在旁讲了一句话:“李敖的中文不及格,谁的中文及格呀?”叶庆炳有所顾忌,给了我六十八分,我大一总成绩,第一学期只七一·三一分,第二学期只六五·四五分,成绩之烂,一望而知,可是“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我始终自喜我有学问,只是不屑上课和应付考试而已。
我在中学时,偶尔在路上碰到一位女学生,清纯无比,眼睛不大,但在含情之中,透视出一片灵光。慢慢知道她住我家附近的存信巷,家里很穷,父母在家开一小杂货店,每逢星期日,全家在思恩堂做礼拜。她就读的学校是台中市中,比我低一班,功课极好。我高三时休学在家,写了很多情书给她,每封都称呼她叫“罗”,都等她在放学经过的太平路上面交,可是不说一句话。我进台大法学院后,情书改由我在市中念书的大妹转交,每封都谈天说地,都很长,有一封长达八十三页,后来因故中断。爸爸死后,她写信给我,于是重续前情。我重考进台大文学院时,她考入台大理学院化学系,住女生宿舍,我却没去找她,还在写信。直到有一天,她约我在入夜的校园相见,从此陷入热恋。碧潭泛舟、傅园过夜、图书馆双进双出。……到处是两人的身影。有一段时间我送报。送全台大各单位的报纸,早上未明即起,骑车到火车站附近贩报地以现金批来报纸,就地折好套好,再赶回台大,等到送到女生宿舍时候,她一定等候在门,双手奉上为我冲的热牛奶。感情好到这种程度,不但同居,并且在大二时,她干脆转出了化学系,转进了历史系(在她转出时,有一个化工系的学生转进化学系,就是李远哲)与我同班了。不过,相恋得太满也就是晴阴圆缺的开始,我的信仰和穷困,构成了我们分手的主因。信仰方面,我不信宗教,并且态度坚定,而她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我没有蒋介石等人的本领可以为女人改变我的信仰,这下子构成她父母兄妹激烈反对我的借口,当然,更基本的原因是我太穷,并且毫无将来会变得有钱的迹象,这对开小店的她的家人说来,诚属不快之事。她有一次告诉我:“1949年刚来台湾时,家里一贫如洗,妈妈做了一双布鞋,叫我沿街去卖,我看到一位高大的先生,很胆怯地上前问他可要看看这双鞋,不料他大吼一声,表示不耐,吓得我哭着回来。”还有一次她的脚踏车丢了,她痛苦极了,写了一大篇文章,题目是“还给我吧,请你!”发表在香港出版的《今日世界》杂志上,文章哀婉、凄楚感人。家境的艰苦,似乎使她的父母加深了反对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