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监狱(1971—1976 三十六到四十一岁)
是,他们心虽不安,理却得了,遂根据人犯的乱说而乱编,嵌入法律,把案子咬得死死的,最后,奖金他们拿,大牢人犯坐,周而复始,冤狱连台了!
五委员之外,另一个被追问的问题是:“为什么要把害‘政府’的文件交给‘国际奸人’马丁?”我说:“因为我要争取人权,只好托‘国际奸人’送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机构,来揭发你们国民党统治下的黑暗。”特务们追问:“马丁是不是台独分子?”我笑说:“马丁是英国人、英国名人,怎么会是台独分子?”特务们听了,面露狞笑,突然间,朝我面前丢出一本书,原来就是我被捕前不久坐在马桶上看《新闻天地》提到的那本大名鼎鼎的“台湾独立联盟机关志”——《台湾青年》第一二○期,赫然看到“台湾泰源监狱‘政治犯’名单”的大标题,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马丁“此马来头大”,此马原来跟台独分子勾结的!
最精彩的是,在名单最后,还来了一张照片,标题说:“蒋家对于反对他的所谓‘政治犯’就是在释放后也经常派遣特务跟踪,此张照片是其镜头之一(本联盟在岛内的秘密盟员摄)。”——照片内容,明明是我从我家四楼窗口偷照的“跟监”现场,我变成了他们台独联盟“在岛内的秘密盟员”!如此不由分说,公然以黄袍加身、硬施厚爱,这些台湾“盟友”的作风与用意,也就真可知矣!但是,把我硬施厚爱的台湾“盟友”是谁?难道是表面上《台湾青年》版权页上的“发行人王育德”、“总编辑吴进义”,乃至“编辑委员罗福全、孙明海、王仰止”这些“小尾”吗?或是出资大老板最后无耻投降国民党回来的事宽敏那种“中尾”吗?当然不是,我与他们素昧平生,真正的硬施厚爱者,不是别人,正是“大尾”彭明敏自己!多年以后,谢聪敏也私下笑嘻嘻地告诉我:“不是彭先生干的,还是谁啊?”这是什么作风、什么意思呢?如果李敖是岛内台独联盟秘密盟员,你这样一写,岂不无异向国民党泄底、告密吗?如果李敖不是秘密盟员,你这样一写,岂不蓄意诬陷李敖是台独盟员吗?不论从正反哪个角度看,这照片登出来、这行字写上去,就是典型的诬陷朋友、典型的出卖同志,为政治牺牲朋友,在朋友因他受难时还落井下石如此,这是哪一家的做人品质呢?
经过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原来诬我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特务们和台独分子们的双方利益的!最后我对特务们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这案子做大,咬住李敖,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加,并且还是顶瓜瓜的外省人李敖加入我们的行列!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李敖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李敖,硬替你们捧场,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我还有话可说?
就这样的,我在暗无天日的保安处讯问室第五房住了近一年后,被移送到景美秀朗桥下军法看守所,那天是1992年的二二八之日。在第五房近一年,是我一生中最阴暗的日子了,在这房中,我历经了国民党特务们的凌辱刑求、历经了好朋友的陷害出卖、历经了亲弟弟的趁火打劫、历经了小情人的黯然离去、历经了终年不见阳光的孤单岁月。……虽然我在多少个子夜、多少个晦冥、多少个“昏黑日午”,我噙泪为自己打气,鼓舞自己不要崩溃,但当十个月后,当小蕾终于写信来,说她不再等我了,我捧信凄然,毕竟为之泪下。我识小蕾在1967年9月26日,那时她十九岁,正从高雄女中毕业北来念铭传商专,她和同学提着行李等计程车,正巧我开车经过,看到她,我立刻喜欢上她。此后我经常送她上学、接她下课,近于形影不离地过了三年七个月的快乐日子。有一次李翰祥坐我车里一起等她下课,远远地她和同学走来,李翰祥一眼就断定哪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