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口诛(1993— 五十八岁至今)
场节目,我一定插播我给真相新闻网‘李敖笑傲江湖’广告。”果然我说话算话,昨晚播出,tVBS方面大吃一惊,向我抗议,我奚落他们小气八拉,他们始哑口无言。匆匆奉闻,即请大安
李敖1995年10月21日
照双方约定的重点是:
一、节目名称:《李敖笑傲江湖》。
二、播出时间:自1995年10月30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每日播出三十分钟,共二百六十集。
三、播出时段:每日二十二时至二十二时三十分。
四、甲方(真相新闻网)如不得乙方(李敖)同意片面删改节目,乙方得要求甲方每集赔偿新台币叁拾万元。
五、乙方于合约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其他电子媒体任何频道任何节目担任主持人。
六、唯乙方同意,除非甲方未履行支付乙方主持费用或删改乙方节目,乙方自不能以任何理由或任何原因向甲方提出告诉。
很明显的,我剥夺了他们的删改权,取得了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除非他们不怕罚钱;相对的,他们剥夺了我的好讼权,取得了百分之百的“免于恐惧的自由”。结局可谓皆不满意但均可接受。
《李敖笑傲江湖》自开播后,立刻震惊岛内和海外,自人类发明电视以来,从没领教过节目是这样干法的:——一世之雄,一手包办,一袭红衣,一成不变,一言九鼎,一座称善,一针见血,一厢情愿,一板三眼,一唱三叹。……总之,任何认为一个人做不了的节目,都被我一个人做到了。这节目打破了并违反了电视制作原理,撇开一切动态与精致,单刀直入,以证据入眼、以口舌开心,开电视得未曾有之奇,说它乃千古一绝,也不为过。玩电视的专家邓育昆以六页长信给“敖哥”指摘这节目制作方面的失败,但却掩不住对内容方面成功的欣喜。总之,这是电视开天辟地以来又一次的开天辟地,以博学、勇气、口才三结合,闯出了一片新天地。今年旧历除夕,陈文酋打电话来聊天,说邱复生告诉她:“如李敖年轻一点、言论缓和一点,李敖将通吃所有谈话性节目,没人是对手。”我告诉陈文茜:“邱复生错了,我就这么老、就这么激烈,就足以通吃了,这位李登辉的朋友,站在商业观点,他一定后悔对我不守信了。”
《李敖笑傲江湖》播出一年后,又由周基妹妹周菲出面,双方再续约一年。至今已播出近四百集,目前仍在继续中,被盗录的已远及美国等地,一般咸认这是唯一说真话揭真相的保悍节目,天下只有李敖方能为之。这个节目的成功,使我的口诛时期进入新境界。我最感谢周荃的眼光与度量,她在那么艰苦的处境中,对外为我撑住自李登辉以下的各种压力、对内任我“客大欺行”、由她苦撑待变,她真了不起。传说真相新闻网是新党的电视台,完全不确。周氏姊妹以宽容的心胸维系真相与自由,与新党毫不相干。有观众写信说新党花大钱收买了我,这种观众既不了解新党,也不了解李敖,混蛋极了。
《李敖笑傲江湖》的最大特色是:它不以空口骂人,而是以证据骂人。骂人威风所至,最后演变成不被李敖骂,就对李敖感激了;若被李敖捧一下,那就感激涕零了。陈文茜向我开玩笑说:“我们民进党不怕你骂而怕你得了老年痴呆症,你骂人凭证据,我们如该骂,被你凭证据骂了也就算了,不过你已建立起骂人的信用,一旦你老年痴呆了,不凭证据骂我们,甚至造我们谣,别人听了信以为真,我们就惨了。”——古话说“人无远见,必有近忧”,陈文酋有近见远忧如此,“惨”乎哉?不“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