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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被迫抗战
简单也是“协定”,有义务要遵守的。再说,这封简单的信,并不简单,原是日本人代拟的文稿,要何应钦签字的,其中并没有“不必订什么条约”云云。全文如下:.

    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种事项期望,均承诺之,且自动实施。特此通知。此致梅津司令官。宛。何应钦。

    何应钦亲笔签字答应梅津承诺日本人的“各种事项期望”,并且“自动实施”,还不够称作“协定”吗?如果不是“协定”,日本人会“颇表满意”(高桥觉书的作者高桥坦的话)吗?事实上,何应钦签这个字,并不像蒋介石所说的那么轻松,他在被迫之余,立即向当时的行政院长汪精卫请示,并附原文,汪院长复电同意,何遂于六日签署。最近台北党史会出版的抗战史料中,收录了一封出自《总统府机要档案》的电报,即何应钦在签字那天发给蒋介石的。全文如下:

    特急,成都委员长蒋:哂密极密。关于河北纠纷事件,日方必欲我做正式书面答复,经与汪院长再三斟酌考虑,历时三星期,一再与日方磋商,近始决定由职备一普通信,送达天津驻屯军司令梅津,其文曰:“径启者:六月九日酒井参谋长所提各事项,均承诺之,并自主的期其遂行,特此通知,此致梅津司令官,何应钦二四年七月六日” 等语,原件于今日寄平军分会,派人送高桥转交梅津,此事即算告一段落,知注谨闻,职应钦。鱼未秘印。

    两天后,七月八日,蒋介石觉得不妥,又致何应钦,指示他致梅津函“从缓发出”,谓:“即使要发,亦应有字句之改正,发否盼立复。中正。齐申机蓉。”翌日,何应钦回电,当然已经发出了。蒋介石对全国中学校长的讲话中,说得很轻松,但原件资料显示,蒋、何两人都不轻松,因为他们心里明白,这明明是一种书面的协定。既已白纸黑字签了字,又要赖账,是不可能的。至于蒋介石为什么肯签《何梅协定》呢?一语道破,他要贯彻“安内”政策,内既未安,他要不计一切代价地不抗日。当时全中国要求抗日的呼声愈来愈高,当然对蒋介石有压力,但他不为所动,坚持安内的既定方针。

    蒋介石的不抵抗,如果能获得日本政府的善意回应,尚有可说,但日方是横横无理、得寸进尺的。然则不抵抗非仅不能救亡,反而会导致速亡!如果不抵抗可以赢得国际干涉与调停,亦尚有可说,但国际强权对制止暴日,并不热衷,而不热衷的原因之一,乃中国太乱、太弱、太没出息。如果中国人团结一致,举国抗日,打出一二次像十九路军在淞沪那样的英勇抵抗,必会令国际刮目相看,增加干涉与调停的意愿。其实,国际上关注九一八事变,主要不在日本侵占中国东北,而在乎日本违反了一九二八年缔订的《非战公约》,使世界安全秩序遭到威胁。如果中国强烈反抗,不仅日本因付出较高代价而有所自制,而且国际上也会更努力制止日本用暴力解决国际争端。是以,我们认为如果蒋介石全力支援张学良抵抗日军侵占东北,很可能不敢制造满洲国,也不一定会因九一八而导致全面的中日战争,所谓能战始能言和,是有道理的。国府首任驻日大使蒋作宾于九一八后的十一月二十日记道:

    日报载,南京闻齐齐哈尔失陷,当开秘密会议,有蒋前往东省督战之说,各方人心至为奋激,美国得此消息亦态度转硬。(《蒋作宾日记》,页三八二)

    此则并非空穴来风,美国驻华武官迈耶(illiam Mayer),曾于情报函中提到:

    本周最轰动的消息:“蒋介石在(一九三一年)十一月十九日国民党四全代表秘密大会上郑重宣布,他已决心北上尽其职责,为党国效命。”虽然是秘密会议而蒋的决定立即传出去。许多报道称他即将离开南京,但日期未定。(United  States  Military  Intelligence  R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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