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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非法复职
蚁无能,难胜重任,早拟引退,以谢国人,无如再四思维,弟若下野,依法由行政院长代行职权,为时仅限三月。今既无法召开国大选举总统,则代理如逾三月法定期间,即为违宪。或曰可敦请蒋公复职,殊不知弟所代者为总统职权,而非代理蒋公本人,国家名器何能私相授受,譬如宣统逊位后,贸然复辟,国人群起声讨之,专制帝皇尚不能视国家为私产,蒋公首倡制宪,安可自负毁宪之责,弟何忍为个人安逸计,而陷本党于创法始而毁法终?少数同志倡斯说者,不仅毫无宪法常识,抑且故意歪曲理论,以乱视听,实属荒谬,贻害至深,国事败坏至此,诚非偶然也。先生明达,未卜以为然否?弟创口虽已平复,惟元气大伤,尚需休养一个时期,现正与美国朝野接洽反共复国计划。盖美国虽对我政府现状措施表示不满,然在其反苏政策下,并未放弃中国,事在人为,宜群策群力以图之,国家前途尚大有可为也。纸短情长,笔难尽意,敬祈不贻在远,时赐教言,以匡不逮, 此顺叩

    李宗仁  拜启二月六日

    此函仅署二月六日。李宗仁于民国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十二月八日自香港飞抵纽约就医,此函当写于一九五O年的二月六日。函中主旨显然是针对台北方面压迫他“让贤”而发,故有“何留恋权位之足云”之语,但他反对蒋介石复职,讥之谓复辟,他更不能将国家名器私相授受,坚持他护宪的立场。居正当时在台北仍是“监察委员”,与李宗仁熟识,李曾提名居为“行政院长”,因一票之差而未成,李出国前,居亦曾至香港相见。李驰函居,也是兼复监察院的“责难”。总之,蒋介石虽据有实权,李宗仁仍拥有名器,坚不相让。

    这封长函,当然不仅仅是给居正看的,蒋介石必然知悉此函的内容。但台北当局仍不死心,发动李宗仁在台旧部白崇禧、李晶仙等人,屡电催促李代总统回台,如李返台,自会入蒋彀中,于是李又于二月二十一日自纽约发哿电给台北“总统府”邱昌渭秘书长。电文是:

    密。迩来健生、鹤龄、煦苍、旭初、任夫诸兄对仁行止,屡电申述,仁以病尚未痊(愈),医嘱不能长途旅行,个人地位无所留恋,惟必须采取合理合法途径,方免违宪之咎,国事至此,安可再生枝节,自暴弱点,以快敌人?仁已于巧日托孔庸之兄将此意转达台方,希兄与各方接洽,从速寻求于宪法上说得过去之方法,仁自可采纳,若图利用宣传,肆意攻击,则仁当依据宪法公告中外,于国家、于私谊,将两蒙其害,宗仁哿。(原件)

    其实,此时李宗仁的病体已大致复元,未尝不能做长途旅行,但他知蒋氏用意,自然不会贸然返台,他在《回忆录》中说得很清楚:

    在这种局面下,我如贸然回台,则无异自投罗网,任其摆布,蒋的第一着必然是迫我“劝进”,等他“复正大位”之后,我将来的命运如何,就很难逆料了。以蒋先生过去对我衔恨之深,我一旦失去自由,恐欲求为张汉卿(学良)第二也不可得了。个人牺牲不足惜。然对国脉民命究有何补?(页一OO三)

    李宗仁既不上当,仍重申不恋栈、不违宪的立场。蒋介石知李宗仁不可动摇,乃不顾一切于三月一日在台北复职。复职之后,应该只有蒋“总统”,没有李“总统”了,但美国总统杜鲁门却仍以总统之礼接待李宗仁。国府驻美“大使”顾维钧承蒋意旨,企图以李为“副总统”作介,为美国务院所否定,杜鲁门并向记者说:“我以总统身份请他(李),我就应称呼他为总统。”(见同书,页一OO九)这是美国政府故意给蒋介石难堪,替李宗仁出了一口气。三月二日,杜鲁门午宴邀请李宗仁,李自纽约拍电报给台北总统府,特别乐道此事:

    台北总统府昌渭兄转觉生、右任、百川、敬之、岳军、理卿、亮畴、辞修、骝先、铁城、墨三、至柔、永清、兰友、彦诸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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