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放飞的手
——交口称誉,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轮番制作的四川腊肠、腊肉、卤肉、泡菜、水豆豉、赖汤元、肉粽子、皮蛋、咸蛋、醪糟、肉松、白斩鸡、樟茶鸭、扣肉、米粉肉……等“常备菜”,那色、香、味也是无可挑剔,绝对引人垂涎三尺的。而我在那十年里,天天所吃的,都是母亲制作的这类美味佳肴。母亲总是让我“嘿起吃”(四川话,意即放开胃吃个够)。父亲单位远,中午不能回来吃,晚上也并不都回来吃,所以平时母亲简直就是为我一个人在厨房里外不惮烦地制作美味。有了解我家这一情况的人,老早就对我发出过警告:“你将来离开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惯啊!”但我那时懵懵懂懂,并不曾去设想过“将来”。生活也许能就那么延续下去吧?“妈!我想吃豆瓣鱼!想喝腊肉豆瓣酸菜汤!”于是,我坐到晚餐桌前,便必然会有这两样“也不过是家常菜”的美味……那时我恍惚觉得这在我属于天经地义。附带说一句,与此相对应的,是母亲几乎不给我买糖果之类的零食,我自己要钱买零食,她也是很舍不得给的。偶尔看见我吃果丹皮、红果条、关东糖……之类的零食,她虽不至于没收,却总是要数落我一顿。母亲坚信,一个人只要吃好三顿正经饭,便可健康长寿,并且那话里话外,似乎还传递着这样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经饭”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着道德开始滑落——当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将所意会到的,整理为这样的文句。母亲在“饲养”我饭食上如此,令邻居们吃惊,被一致地指认为是对我的“娇惯”和“溺爱”。但跟着还有令邻居们吃惊的事。那时我们住在北京东城一条胡同的机关大院里,我家厨房里飘出的气味,以及母亲经常在厨房外晾晒自制腊肠,等等形迹,固然很容易引起人们注意,而各家的邮件,特别是所订的报刊,都需要从传达室过,如果成为一个邮件大户,当然就更难逃脱人们的关注与议论。令邻居们大为惊讶的是,所订报刊最多的,是我家——如果那都是我父亲订的,当然也不稀奇,但我父亲其实只订了一份《人民日报》,其余的竟都是我订的。上小学和初中时,是《儿童时代》、《少年文艺》、《连环画报》、《新少年报》、《中学生》、《知识就是力量》……上高中时,则是《文艺学习》、《人民文学》、《文艺报》、《新观察》、《译文》、《大众电影》、《戏剧报》……乃至于与《读书》。那样多的报刊,是要花很大一笔钱的,就有邻居大妈不解地问我母亲:“你怎么那么舍得一个幺儿子花这么多钱啊!你看你,自己穿得这么破旧,家里连套沙发椅也不置!”母亲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欢啊!这个爱好,尽着他吧!”其实邻居们还只注意到了订阅报刊上的投资,他们哪里知道,母亲在供应我买课外读物上的投资,还有我上高中后,看电影和话剧上的投资,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从1955年到1959年,我大约没放过当时任何一部进口的译制片,还有在南池子中苏友协礼堂对外卖票放映的苏联原版片(像《雁南飞》、《第四十一》就都是在那里看到的)。又由于我家离首都剧场不远,所以我那时几乎把北京人艺所演出的每个剧目都看了。为什么我要把这方面的投资都算在母亲身上?因为我家的钱虽都来自父亲所挣的工资(他当时是行政12级,工资额算高的),可是钱却都由母亲支配。父亲忙于他的工作,并且他有他的一个世界,他简直不怎么过问我的事。母亲全权操办我的一切事宜。因此,如果母亲不在我的文艺爱好上,如同饭菜上那样“纵容”与“溺爱”,我当年岂能汲取到那么多(当然也颇杂芜)的文化滋养呢?
就在母亲那样的养育下,我身体很快地早熟,并且我的心态也很快膨胀起来——我爱好文学,但我并不觉得自己只是个“文学青年”,只应尝试着给报刊的“新苗”一类栏目投习作,我便俨然以成年作者自居、煞有介事地胡乱给一些很高档的报刊寄起稿件来。不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