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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详红楼梦(2)
所以第一个早本没有贾赦与宁府。又没有贾雨村,没有甄家──没有书中一切获罪的伏线,可见此本贾家并未获罪。

    传说有quot;旧本quot;,其实有十种之多。内有七部续书,两三个早本,其一写宝玉娶湘云,晚年贫极,显然就是与湘云偕老的第一个早本。

    这第一个早本部份保存在三种续书里,内中南京刻本与端方本都写宝玉穷途末路重逢北静王。书中有北静王的五回,在第一个早本的时候都还不存在,因此原本不会有重逢北静王,是南京刻本代加的好下场。此本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端方本又据以改写程本。

    三六桥本也是根据第一个早本续书,但是参用脂批透露的八十回后情节。第六十三回内元还是个王妃。三六桥本写探春封杏元公主和番,可见第一个早本内元春是王妃,因此quot;杏元quot;封号不犯元妃的讳。

    第十七、十八合回回末诗联作结,一七五五年左右改写的标志。回内省亲,早本宝玉已经十七八岁,不能觐见。一七五四本最后一次改小宝玉年龄──此本第二十五回初稿(全抄本)里面还比今本大两岁,定稿(甲戌本)已改小──次年添写省亲宝玉觐见一节,保留的原文一律称元春为贾妃,新句都用元妃。可见初改皇妃时只称贾妃,迟至一七五五年才有元妃封号,与第一个早本的quot;杏元quot;封号相距一二十年,因此quot;元quot;字重复。

    有个八十回quot;旧本quot;写到奉元妃命金玉联姻,黛玉抑郁而死为止。如果是别人依照第二十八回元妃节礼的暗示代撰,这该是八十回后的事,不必去改写前八十回。看来也是个早本,冒充今本八十回抄本销售。

    第二十八回写得极早,以至于宝钗容貌的描写与一七五五年左右定稿的第八回犯重。写第二十八回时书中还没有迎春,所以宝玉称凤姐quot;二姐姐quot;──跟着贾琏行二。

    第一个早本已有第六十二(缺下半回)、六十三回,第五十四至五十六回也来自极早的早本。第五十五、第六十二回都有惜春原是贾政之女的迹象。但是迎春不会起先是贾政的女儿,因为宝玉最初只比元春小一岁,而迎春倘是庶出,与惜春同是丧母而不同母,贾政姬妾太多,与他的个性不合。所以迎春是与贾赦邢夫人同时添写的人物。

    第二十二回灯谜预言元春不久于人世。第一个早本已有此回,因此直到一七五四本为止,元妃一直就是死在第五十八回。联姻是奉元妃遗命。王妃改皇妃,就是为了提高她的地位,等于奉钦命联姻。但是为了替黛玉留身分,奉妃命联姻,促使黛玉病剧的局面后来删了,仍旧改为黛玉死在宝玉定亲前,如明义quot;题红楼梦quot;诗中所说的。

    各种续书中,只有端方本很明显的缺获罪抄没,只继续第七十二回quot;家道艰难quot;,再加上宝玉婚后更quot;放纵quot;quot;流荡quot;,quot;年长quot;时终于无法维持生活。这败落经过显然来自第一个早本。quot;风月宝鉴quot;收入此书后,有了太虚幻境与宁府,太虚幻境的画册曲文预言宁府肇祸,湘云早寡守节,可见此时已改渐衰之局为获罪骤衰,与湘云偕老也已改出家。

    奉妃命联姻的早本已有第二十八回,写此回时还没有迎春,因此也没有贾赦。加贾赦在加宁府之前。有了宁府才有获罪,所以妃命联姻的八十回本还没有获罪的事,八十回后仍旧是宝钗早卒,续娶湘云,与第一个早本相同。

    出家后重逢袭人的quot;旧本quot;写袭人嫁蒋玉菡时贾家十分穷苦,宝玉出家也不是成仙,否则不会当场倒毙。此本显然不是改写程本。袭人之去太与当时的道德观抵触,也绝对不会有续书人写宝玉袭人同死。而这倒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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