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一哲学沉思
我看见蜡因此有我,或者我存在这件事当然也就越发明显。因为,有可能是我 所看见的实际上并不是蜡;也有可能是我连看东西的眼睛都没有;可是,当我看见 或者当我想是看见(这是我不再加以区别的)的时候,这个在思维着的我倒不是个 什么东西,这是不可能的。同样,如果由于我摸到了蜡而断定它存在,其结果也一 样,即我存在;如果由我的想象使我相信而断定它存在,我也总是得出同样的结论 。我在这里关于蜡所说的话也可以适用于外在于我、在我以外的其他一切东西上。
那么,如果说蜡在不仅经过视觉或触觉,同时也经过很多别的原因而被发现了 之后,我对它的概念和认识好像是更加清楚、更加分明了,那么,我不是应该越发 容易、越发分明地认识我自己了吗?因为一切用以认识和领会蜡的本性或别的物体 的本性的理由都更加容易、更加明显地证明我的精神的本性。除了属于物体的那些 东西以外,在精神里还有很多别的东西能够有助于阐明精神的本性,那些东西就不 值得去提了。
可是,我终于不知不觉地回到了我原来想要回到的地方;因为,既然事情现在 我已经认识了,真正来说,我们只是通过我们心里的理智功能,而不是通过想象, 也不是通过感官来领会物体,而且我们不是由于看见了它,或者我们摸到了它才认 识它,而只是由于我们用思维领会它,那么显然我认识了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比我的 精神更容易认识的东西了。可是,因为几乎不可能这么快就破除一个旧见解;那么 ,我最好在这里暂时打住,以便经过这么长的沉思,我把这一个新的认识深深地印 到我的记忆里去。
第三个沉思论上帝及其存在现在我要闭上眼睛,堵上耳朵,脱离开我的一切感官,我甚至要把一切物体性 的东西的影像都从我的思维里排除出去,或者至少(因为那是不大可能的)我要把它 们看作是假的。这样一来,由于我仅仅和我自己打交道,仅仅考虑我的内部,我要 试着一点点地进一步认识我自己,对我自己进一步亲热起来。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 西,这就是说,我是一个在怀疑、在肯定、在否定,知道的很少,不知道的很多, 在爱、在恨、在愿意、在不愿意、也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因为,就像我刚才说 过的那样,即使我所感觉和想象的东西也许决不是在我以外,在它们自己以内的, 然而我确实知道我称之为感觉和想象的这种思维方式,就其仅仅是思维方式来说, 一定是存在和出现在我心里的。而且我刚才说得虽然不多,可是我认为已经把我真 正知道的东西,或至少是我直到现在觉得我知道了的东西,全部都说出来了。
现在我要更准确地考虑一下是否在我心里也许就没有我还没有感觉的其他认识 。我确实知道了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但是我不是因此也就知道了我需要具备什 么,才能使我确实知道什么事情吗?在这个初步地认识里,只有我认识的一个清楚 、明白的知觉。老实说,假如万一我认识得如此清楚、分明的东西竟是假的,那么 这个知觉就不足以使我确实知道它是真的。从而我觉得我已经能够把“凡是我们领 会得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东西都是真实的”这一条定为总则。
虽然如此,我以前当作非常可靠、非常明显而接受和承认下来的东西,后来我 又都认为是可疑的、不可靠的。那些东西是什么呢?是地、天、星辰以及凡是我通 过我的感官所感到的其他东西。可是,我在这些东西里边曾领会得清楚、明白的是 什么呢?当然不是别的,无非是那些东西在我心里呈现的观念或思维,并且就是现 在我还不否认这些观念是在我心里。可是还有另外一件事情是我曾经确实知道的, 并且由于习惯的原因使我相信它,我曾经以为看得非常清楚,虽然实际上我并没有 看出它,即有些东西在我以外,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