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哲学原理
人们在许多争辩中都有一种错误,就是每一方面的争辩者愈具有反抗精神,他就离得真理愈远。不过过分偏于怀疑的那些人的错误,也并不曾为人所长久相信,至于其反对派的错误,也有几分受了某种学说的改正,依那些学说来讲,感官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骗人的。不过我们可以说,确定性不在于感官,只在于具有明白知觉的理解中;而且我们如果只具有由前四级智慧得来的知识,则在人事方面,我们既不应当怀疑那些似乎真实的事理,亦不应当认为它们是很确定的,--我们关于它们的意见总是可以改变的,纵然那些意见是由明白的理性所显示的。不过我虽然指示出这一层来,那些偏重确信的人的错误,仍不曾因此完全被铲除。
近代想做哲学家的大多数人,由于不知道这层真理,或者虽知道而却忽略了它,都盲目地追随亚里士多德,往往曲解了他的著作的本义,并且以各种不相干的意见归咎于他,实则起亚氏于九原,他也恐怕未必承认那些意见。就是不追随他的人们(其中有很大的天才),也在幼时习染了他的意见,因为他的意见已成了学校中主要的教材。因此,他们的心就为偏见蒙蔽,不能冲决藩篱,认识真正的原理。我虽然很敬仰一切哲学家,而且不愿意放肆责难以取憎于人,可是我却可以举出证明来阐明我的说法,而且我也不以为他们能反对我的说法。我可以说,他们所确立的原理,是他们所不完全知道的。例如,我知道他们个个都假设,地球上的物体有重力;但是经验却明白指出,我们所说的重物体都坠向地心,可是我们并不因此知道重力的本质,并不知道物体之下坠,是凭借何种原因,何种原理,因此,我们就必须由别的来源来求得这种知识。至于说到有些人采用为自己的原理的东西,如真空和原子、热和冷、干和湿、盐、硫磺、水银等事物,也是一样。不过原理如不明白,则不管推论的方法在形式上如何正确,都不能由此得出明确的结论。因此,由这些原理所得出的推论,并不能使他们确知任何事物,亦不能使他们在追求学问方面稍进一步。他们纵然偶尔曾发现了任何真理,那也是从上述四种方法中某一种得来的。虽然如此,我并不想贬抑他们每一个人所正当地要求的尊荣;只是为了慰藉那些尚未注意此种研究的人们起见,我不得不说,哲学正如旅行一样,在旅行时,我们如果背向着自己所要去的地方,则我们在新方向中走得愈久愈快,我们就愈远离那个地方。因此,我们后来纵然受人指引,返回正道,我们也不能立刻到达以前预定的地方,好像自己就根本没有走回头路似的。同样,在哲学中,我们如果应用了虚妄的原理,则我们愈仔细琢磨它们,并由此演绎出许多结论来,则我们就愈不能认识真理,愈不能得到学问。我们虽然以为自己推论得法,实则我们是离真理愈远。由此我们不得不推论说,人们愈未曾学过冠冕堂皇的哲学之道,他们是愈适于了解真理的。
其次,在阐明那些事物以后,我本想指出,我为什么主张那些能借以达到最高智慧即人生至善的真正原理,就是我在这部书中所提示的原理。只需提出两种理由就足以证实我的这种说法。第一,就是这些原理是很明白的;第二,就是我们可以由它们推演出别的一切真理来。因为真正的原理所需要的,只有这两个条件。不过我很容易证明它们是明白的;首先是取证于我发现它们时的方式,就是说,我要排斥一切有丝毫可疑的命题,因为任何命题在仔细考察之后,凡不能以此方法排斥的,都确实是人心所能知道的最明白最确定的命题。就如我既然凭思考知道,怀疑一切的人在怀疑时不能怀疑他自身的存在,而且在怀疑一切独不怀疑自己时,能推理的那种东西,不是我们所谓身体,而是我们所谓人心或思想。因此,我就把这种思想的存在认为是第一原理,并且由此分明推得下述的真理:例如说,有一位上帝,他是世上万物的创造者,而且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