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论个人的品质,就它可能对别人的幸福发生影响而言
年的虚弱才不是轻视和厌恶的对象。在 普通的场合,老年人的死并不使任何人感到十分惋惜。孩子的死却几乎不会不使 一些人感到心痛欲裂。
最初的友谊,即幼小的心灵最容易有所感受时自然而然地建立的那种友谊, 是兄弟姐妹之间的友谊。当他们共处在一个家庭之中时,相互之间的情投意合, 对这个家庭的安定和幸福来说是必要的。他们彼此能够给对方带来的快乐或痛 苦,比他们能够给其他大部分人带来的快乐或痛苦要多。他们的这种处境使得他 们之间的相互同情,成为对他们的共同幸福来说是极端重要的事情,并且,由于 天性的智慧,同样的环境通过迫使他们相互照应,使这种同情更为惯常,因此它 更为强烈、明确和确定。
兄弟姐妹们的孩子由这样一种友谊天然地联结在一起,这种友谊在各立门户 之后,继续存在于他们的父母之间。孩子们的情投意合增进了这种友谊所能带来 的愉快;他们的不和会扰乱这种愉快。然而,由于他们很少在同一个家庭中相处, 虽然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情比对其他大部分人的同情重要,但同兄弟姐妹之间的同 情相比,又显得很不重要。由于他们之间的相互同情不那么必要,所以不很惯常, 从而相应地较为淡薄。
表【堂】兄弟姐妹们的孩子,因为更少联系,彼此的同情更不重要;随着亲 属关系的逐渐疏远,感情也就逐渐淡薄。
被称作感情的东西,实际上只是一种习惯性的同情。我们对看做自己感情作 用对象的那些人的幸福或痛苦的关心,我们增进他们的幸福和防止他们的痛苦的 愿望,既是出自这种习惯性同情的具体感受,也是这种感受的必然结果。亲属们 通常处于会自然产生这种习惯性同情的环境之中,因而可以期望他们之间会产生 相当程度的感情。我们普遍地看到这种感情确实产生;因而,我们必然期待它产 生。因此,在任何场合,我们发现这种感情没有产生,就十分激动。由此确立了 这样一条一般准则:有着某种关系的人之间,总是应当有一定的感情;如果他们 之间的感情不是这样,就一定存在最大的不合宜,有时甚至是某种邪行。身为父 母而没有父母的温柔体贴,作为子女却缺乏子女应有的全部孝敬,似乎是一种怪 物,不仅是憎恨的对象,而且是极端厌恶的对象。
虽然在特殊的场合,像人们所说的那样,由于某种偶然的原因,通常会产生 那些天然感情的环境可能不会出现,但是,对于一般准则的尊重,常常会在某种 程度上提供那些环境,并且,常常会产生某些感情——虽然它与处于上述环境的 感情不完全相同,但同那些天然感情非常相似。一个父亲,对于自己的一个在幼 年时代就因某种偶然的原因而不同他生活在一起,直到长大成人才回到身边来的 孩子的喜爱程度容易减弱。这个父亲内心存在的对这个孩子的父爱会少一些,这 个孩子对他父亲的孝敬也容易减轻。兄弟姐妹们如果在相隔遥远的国家里受教 育,彼此的感情同样会减弱。然而,恭顺和有道德地考虑到上述一般准则,常常 会产生和那些天然感情决不相同但又非常相似的感情。即使是天各一方,父亲和 孩子,兄弟们或姐妹们,彼此之间也决不是漠不关心的。他们彼此把对方看成是 应该给予某种感情和应该从那儿得到某种感情的人,并且,他们都生活在这样一 种希望之中,那就是在这个或那个时候能在某种环境下享受那种自然产生于朝夕 相处的人们中间的天伦之乐。在他们相聚之前,这个不在身边的儿子,这个不在 身边的兄弟,常常是心中最喜爱的儿子和兄弟。他们之间从来不会有什么不和。
如果有,这也在很久之前,像孩子的某种玩具那样不值得记忆而被遗忘。他们所 听到的彼此之间的每一件事情,如果是由某些品质比较好的人转达的,都会使他 们感到莫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