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那些脱离实际延伸着的量度与数,以为独立存在的对象,两所研究的却正还是量度与数,只是这量度与数已不复是作为那具有量性与可区分性的原事物,明显地,这也可能有某些可感觉量度的命题和实证,这些并不在原事物的感觉性上着意,而是在某些其它特质上着意。有好多命题,是专研运动的,不管那事物本身是什么,其偶然诸属性又如何,这些命题就专研这些事物的运动,这里没有必要先将前运动从可感觉事物中分离,或在可感觉事物中另建立一个运动实是,就这样,在运动方面将事物当作实体,或竟当作面,或为线,或为可区分,或为不可区分而具有位置,或仅作为不可区分物,可是并不另创为一级可运动对象,这也建立了若干命题,获得许多知识。于是,既然可以说这些全然是真实的,不仅可分离的事物存在,不可分离的(例如运动)也存在,那么这就可以说,数学家所赋予某些特质的数理对象也全然应该存在。而这也可以无条件地说,其它学术无不如是,各研究其如此如彼的主题——而不问其偶然属性,(例如以健康为主题的医学,若其有关健康的事物病人〉是quot;白的quot;,它就不问其白不白,只管其健康为如何,)各门学术就只管各自的主题——研究健康的就将事物可作为健康论的那部分为之研究,研究人的,就将事物之可作为人论的那部分为之研究——几何亦然;如其主题恰遇到了可感觉事物,虽则几何不是为它们的可感觉性进行研究,数理也不至于因此之故而被误为可感觉事物之学术。另一方面,在那些分离于感觉事物的诸事物上作研究也不至于被误会。
许多特质之见于事物,往往出于事物之由己属性;例如动物有雌雄之辩这样一个特殊秉赋;(世上并无一个可脱离动物而存在的quot;雌quot;与quot;雄quot;)长度或面等之见于事物者其为属性毋乃类是。与此相仿,我们研究事物之较简纯而先于定义者,我们的知识就较为精确,亦即较为单纯。所以,抽象学术之脱离于空间量度者当较混含于空间量度者为精确,脱离于运动者当较混含于运动者为精确;但这学术若所研究者为运动,则当以研究基本运动方式者为较精确;因为这是最单纯的运动;而于基本运动方式中,又以均匀、同式、等速运动为最单纯。
同样的道理,也可应用于光学〈绘画〉与声学〈音乐〉;
这两门学术都不是以其对象当作视象与声响来研究而是当作数与线来研究的;然而数与线恰正是光与声的特殊秉赋。力学的研究也如此进行。
所以,我们若将事物的诸属性互相分开,而对它们作各别的研究,另有些人则在地上划一条并非一脚长的线,而把它作一脚〈尺〉标准,我们这样做比之于那些人并不更为错误;因为其间的错误不包括在假设前提之内。
每一问题最好是由这个方式来考察——象算术家与几何学家所为,将不分离的事物姑为分离。人作为一个人是一件不可区分的事物;算术就考虑这人作为不可区分而可以计数的事物时,它具有那些属性。几何学家看待这人则既不当作一个人,也不当作不可区分物,却当它作一个立体。因为明显地,即便他有时亦复成为并非不可区分,在这些属性〈不可区分性与人性〉之外,凡是该属于他的特质〈立体性〉总得系属于他。这么,几何学家说他是一个立体就该是正确的了;他们所谈论也确乎是现存事物,他们所说的主题实际存在;因为实是有两式——这个人不仅有完全实现的存在,还有物质的存在。
又,因为善与美是不同的(善常以行为为主,而美则在不活动的事物身上也可见到),那些人认为数理诸学全不涉及美或善是错误的。因为数理于美与善说得好多,也为之做过不少实证;它们倘未直接提到这些,可是它们若曾为美善有关的定义或其影响所及的事情作过实证,这就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