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教 规”
钮扣和褶饰均被禁止,佩戴金饰或其他小件饰物也违反规定。男子不得蓄长发,禁止妇女把一绺绺头发卷起来并用梳子定型。禁止花边;禁止手套;禁止褶边和开叉的裙;禁用轿子和四轮马车;禁止家宴邀请客人超过二十人。在受洗和订婚宴会中,上菜不得超过指定的道数;不得供应糖果和果脯。除当地出产的红酒外不得饮其他的酒。娱乐场合不论四足的兽或有翼的禽一概禁止,糕点也禁止。新婚夫妇在结婚时,或在婚后六个月内不得互赠礼物。当然任何性质的婚外性行为是绝对禁止的,即使已经正式订婚的,也同样不得疏忽。
日内瓦公民不准进入旅店;除非做过祷告,旅店主人不得供应过客食物饮料。大体上,酒菜馆的老板们都得到指示要探查他们的客人,要非常留心每一句可疑的话或每一个可疑的姿势。没有特别许可不得印书。禁止向国外写信。圣像、其他雕塑和音乐部被禁止。至于唱赞美诗,法令条款宣称:“务必”要避免耽于曲调而不注意集中于歌词的精神和意义上,因为“只有活的词才能赞美上帝”。公民们在加尔文来到之前自以为是自由的市民,现在甚至不准为他们的孩子们选择受洗的名字。虽然几百年以来,克劳德和阿马德的名字一直很普遍,但现在被禁止了,因为它们没有在《圣经》上出现过。一个虔诚的日内瓦人必须为他的儿子取名为艾萨克、亚当或诸如此类的名字。禁止用拉丁语作祷告;禁止复活节和圣诞节宴会。凡是能够使一个存在的实体不那么灰色、那么单调的每件事,都被禁止。当然,在言论出版方面的任何思想自由都是禁止的。对加尔文独裁政治进行批评则是罪上加罪,更被禁止。城市的公告宣读人,以鼓为前导,严正警告自由市民“除市行会在场外,莫谈国事”。
禁止,禁止,禁止,何等可憎的腔调啊!在惊疑中,人们会问自己,在这么多的禁止之后,允许留给日内瓦人的还有什么呢?不多了。允许他们去活、去死、去干活、去服从,以及去教堂。这最后的一项,实际上岂止是允许,而且如缺席就要严惩的。如果自由市民不去所属教区听传教讲道的话,就倒了霉。星期日两次,一周三次,还有专为儿童的特别教诲时间。高压统治的重视,甚至在主日也毫不放松。在主日,仍然是一连串的责任、责任、责任,毫不宽容。整整一周,用辛勤劳作换得每日的面包,到了周末这一天,则礼拜上帝。一周为劳动,星期日为教堂。这样撒旦就得不到或保不住立足之地,即使在罪人中也不可能。就这样,自由和生命的快乐就此告终。
在惊疑之余,我们不禁要问:一个几十年来已习惯于瑞士式自由的共和城市,怎么能够容忍象萨冯纳罗拉在佛罗伦萨那样严厉的独裁统治呢?一个基本上是快快乐乐的南方民族,怎么能够忍受如此对生命快乐的扼杀呢?为什么象加尔文那样的禁欲者能够有效地扫除成千上万的快乐呢?加尔文的秘密井非创新。他的手段是古往今来的独裁者都用过的。恐怖!加尔文就是神圣的恐怖。让我们直言不讳他说,由于软弱,暴力就无所顾忌地嘲弄人道,并很快就形成压倒之势。把恐怖统治暴虐地强加于一个制度,就会瓦解个人的意志,使社会生活成为不可能。它象是一种毁灭性的疾病,腐蚀灵魂。很快,暴力就成了秘密活动的核心。由于普遍存在着胆怯,独裁者就能在各处找到帮凶。因为当一个人一旦知道他自己被人怀疑,他就会怀疑起他的邻居来。在恐慌之中,狂热分子的行为往往超出了他们暴君的命令和禁令。
一个有组织的恐怖统治就会创造奇迹。当权威受到挑战时,加尔文毫不犹豫地一再创造奇迹。在这一方面,能胜过他的其他暴君可说是绝无仅有了。没有理由可以认为,他的专制,就象他所有的品质一样,是他理论的合乎逻辑的产物。可以认为,这一神经过敏、幽灵一般却又才智过人的人,对流血是憎恨的。就象他自己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