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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1
这样,由于基督教的神学在他看来不是真理或者不是源于神旨;由于那种钉死在十字架的上帝的怪异历史在他想来殊难置信,而这样一个全部建筑在他所完全不能相信的基础上的思想体系在他自然不能想见其成为那种调整的动力(殊不知事实上,它即经一切削弱之后仍已证明是那样的);于是这位最温和又最可亲的哲学家当统治者,在一种庄严的义务感之下,竟裁准了对基督教的迫害。这件事在我心里乃是全部历史中最富悲剧性的事实之一。我一想到,假如基督徒的信仰是在马卡斯奥吕亚斯的庇护之下而不是在君士坦丁(Constantine)的庇护之下被采为帝国的宗教,那么世界上的基督教不知早已成为怎样大不相同的东西,我思想上便感到痛苦。但是应当指出,在马卡斯奥吕亚斯想来,凡能为惩罚反基督的教义提供的辩解没有一条不适用于惩罚传播基督教,如他所实行的;我们若否认这一点,对他便有失公允,与实际亦不相符。没有一个基督徒之相信无神论为谬误并趋向于使社会解体,比马卡斯奥吕亚斯之相信基督教便正是这样,能说是更为坚定的了;而他在当时所有人之中还应该可被认为最能理解基督教的呢。这样看来,我便要劝告一切赞成惩罚宣播意见的人,除非他谄许自己比马卡斯奥吕亚斯还要聪明还要好——比他更能深通所处时代的智慧,在智力上比他更为高出于时代的智慧,比他更加笃于寻求真理,而在寻得真理之后又比他更能一心笃守——他就该深自警戒,不要双重地假定自己的和群众的不可能错误性,须知那正是伟大的安徒尼拿斯(Antoninus)所作所为而得到如此不幸的结果的。

    宗教自由的敌人们也觉到,若不用什么论据把马卡斯安徒尼拿斯说成正当,就不可能替使用惩罚办法来束缚不信宗教的意见的行为辩护;他们在被逼紧的时候间或也承认上述的结果;于是他们就说,就随着约翰生博士(Dr.Johnson)一道说:迫害基督教的人还是对的;迫害乃是天机早定的一个大难,真理应当通过而且总会胜利通过的,因为法律的惩罚最后终于无力反对真理,虽然反对为害的错误时则有时发生有益的效果。这是替宗教上的不宽容进行论证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应引起足够的注意,而不应忽略过去。

    这种因迫害无能加害于真理遂称迫害真理为正当之说,我们固不能即斥为对于接受新真理故意怀有敌意,但那样对待加惠人类的人们致使人类有负于他们的办法,我们实不能称为宽厚。须知,对世界发现出一些与它深切有关而为它前所不知的事物,向世界指证出它在某些关系俗界利益或灵界利益的重大之点上曾有所误解,这乃是一个人力所能及的对其同胞的重大服务,在某些情事上正和早期的基督徒和以后的改革者的贡献同样重大,这在与约翰生博士想法相同的人也相信这是所能赠献与人类的最宝贵的礼物。

    可是这个学说竟认为,作出这样出色的惠益的主人所应得的报答却是以身殉道,对于他们的酬报却应是当作最恶的罪人来对待,而这还不算人类应该服麻捧灰以示悲悼的可悲痛的错误和不幸,却算是事情的正常的并可释为正当的状态。依照这个学说,凡提倡一条新真理的人都应当象并且已经象站在乐克里人(Locrians)立法会议中那样,要建议一条新法律时,脖颈上须套一条绞索,一见群众大会听他陈述理由之后而不当时当地予以采纳,便立刻收紧套绳,把他勒死。凡替这种对待加惠者的办法辩护的人,我们不能设想他对那个惠益会有多大评价;而我相信,持有这种看法的人必是认为新真理或许一度是可取的,但现在我们已经有了足够的真理了。

    至于说真理永远战胜迫害,这其实是一个乐观的误,人们相继加以复述,直至成为滥调,实则一切经验都反证其不然。历史上富有迫害行为压灭真理的事例。即使不是永远压灭,也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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